南京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恋人在领取婚姻登记证之前需要在医院经历婚前检查,而在今后的准备孕育宝宝之前同样也需要前往医院进行孕前检查。这两个检查是不是同一个检查呢?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您请看以下内容。
   一、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
  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并不是一回事,医生介绍,女性的优生优育检查可以涵盖婚前检查的全部内容,但是婚前检查是不能够代替孕前检查的。因此,准父母们将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混为一谈是非常的不妥的。婚前检查是男女双方通过一些检查来发现身体是否能结婚,并可以给出治疗的意见,如果出现不适合生育的原因,可以及时的进行避孕,找出治疗的方法。孕前检查是为了查看夫妻双方的身体状况,同时还可以发现孕妇身体健康和未来胎儿健康的疾病,看看夫妻双方是否适合孕育生命,这是拥有就一个健康的宝宝的必要条件。
   二、什么是婚检
   1、婚检内容
  婚检的主要内容它包括对男女双方疾病史的了解和进行系统的体格检查。
  (1)健康状况。患有心、肝、肺、肾病或高血压急性期,待病情痊愈后方可结婚。患有先天愚型严重的精神病、麻风病、梅毒和红川狼疮者应该禁止结婚。
  (2) 家族史。对三代以内直系、旁系亲属的健康情况的询问,尤其是遗传病、精神病和传染病史等。
  (3)血缘关系。了解是否近亲婚配,如果是,则不可以结婚。
  (4)生殖器官。判定是否有严重的生殖器官的畸形和异常。患有无法矫正的生殖器畸形的人,不宜结婚,因为这些患者婚后不能进行正常的性生活会造成婚姻不协调,甚至导致离婚的悲剧。
   2、婚检的好处
  (1)全面了解男女双方的健康状况
  在婚前检查如果发现一方患病可以及早治疗,如果发现有碍婚育的遗传病,劝阻不要结婚或不要生育。对有生理缺陷、影响婚后正常性生活者,可以用手术或药物治疗。
   (2)有利于生育健康的后代
  可怜天下父母心,谁不想生一个健康、聪明、活泼、可爱的孩子?但是有些问题在怀孕时很难知道。比如:夫妻有一方是遗传病携带者,其本人不发病,但是所生的孩子就有可能发病。凡是这样的父母,通过婚前检查可以查出,并根据这种遗传病的遗传规律和方式,估计子代发病率有多大,从而向男女双方进行指导。这样,就可以减少身体不健康或智力有问题的孩子出生,不但减少家庭和社会的负担,而且可以防止这些遗传病在家庭中延续。
  另外,在婚前检查的同时,医生还可以对青年男女进行有关婚后性生活方面的知识指导。
   三、什么是孕前检查
   1、孕前检查的主要内容
  男方检查项目:包括常规检查,像血常规、尿常规那些,还有肝肾功能和精液检查,都能知道男性的健康情况和生育能力。
  女方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和一些相关的妇科检查。女性的检查会比起男性较为多和复杂,因为女性的受孕和生育过程中都很重要。如果曾经有过流产史的女性,还要进一步做相关的检查。
  另外,夫妻还要做一些特殊病原体的检查,像弓形体检查等。因为这些病原体会严重危害胎儿健康,会使胎儿在母亲腹中出血,引起宫内感染。所以如果夫妻想要生个健康的宝宝,就要定期做好检查。
   2、孕前检查的好处
  为了使每位准妈妈都能生育一个健康的宝宝,我们极力倡导准妈妈们在准备怀孕的阶段就要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未来的宝宝负责。
  由此看来,您通过了解整理的有关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可以明白,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内容基本是相似的,但是婚前检查是不能完全取代孕前检查的,因为婚前检查是为了双方的婚后幸福,而孕前检查是检查是否适合孕育。

·土地使用证年检过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年检过期怎么办? 一、土地证会过期吗 《物权法》明确规定自动续期,但是续多少费用都没有明确。这其实就是土地证会过期的,因为我们的土地年限到了是要重新出让的,重新出让是需要按照市场价来的,当然这个是所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高标准高价。 对于存量房是房龄比较老的房子来讲,土...

·董事长选举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董事长选举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存在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公司,有国企、外企国有等,这些公司除了一些基层员工以外,还需要高层阶级的人来经营的和维护的,其中最高阶层的就是董事长。一个公司的董事长就是公司的总领导者,因此董事长绝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的。那么,董事长选举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有...

·签了重婚谅解书还可以在告吗?
    签了重婚谅解书还可以在告吗?可以再告,重婚谅解书只能就双方的民事责任进行处理,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还需要追究判决处理。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对农民所拥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并根据土地原有用途对土地所有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征地补偿跟土地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和土壤状况密切相关。那么,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下面由来给您解答。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补办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补办 一、补办需要的证件及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4、号牌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部分必须被收回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补办过程: 1、在准...

·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萍乡拆迁房屋补偿有哪些规定
    萍乡拆迁房屋补偿有哪些规定 萍乡拆迁房屋补偿的相关规定 为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下称《条例》),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切实保障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房屋征收的补偿 ...

·计算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金怎么计算
    计算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金怎么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签订公益性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公益性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既然公益性岗位是特殊岗位,不适用于领取经济补...

·解除劳动协议一式几份?
     一、解除劳动协议一式几份? 解除劳动协议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应该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