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在债务重组的具体处理上,可以做出许多不同形式的方案来实施。但是归根到底,债务重组的目标就是要盘活企业的资产,或者使企业的资产得到某种改良,使企业脱离恶性循环而步入良性循环。一个完整有效的债务重组方案应主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债务结构的调整
  通过债务结构的调整,改善企业的长短期债务结构,减少近期的债务本息支出的后力和风险,使已经形成的损失得到一定的分担、消化和吸收,使企业能够赢得时间,缓解短期负担,来做不良资产的处置和盘活工作。
   二、经营结构的调整
  债务重组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全面改善企业的状况,对债务结构做出调整之后,要对企业的经营进行重新安排、改良、关闭、合并或者出售不良资产,使企业生产经营重新获得活力。通常这一步骤是由债务结构调整中承担损失最重的人来制订并主导完成。
  下面介绍几种具体的债务重组方案,以供参考:
   1、 债务与资产同时剥离或者进行置换
  将债务与相关资产捆绑同时与另一方进行置换是最为常用的债务解决方案之一。尤其是对于那些原业务经营难有起色的公司。从理论上讲,债务与资产同时剥离或置换是一种操作较为简便的解决方案;(1)整体置换。新进入的资产,公司债务问题彻底解决,不存在日后纠缠不清的遗留问题,公司几乎成了一个全新的业务主体,财务状况发生根本变化,财务质量通常大有提高。(2)部分置换。操作的过程更为简易,但往往只能短期改善公司的账面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公司本质难有改变。
   2、 以资产或股权抵偿
  对于负债累累而又缺乏资产的公司而言,变卖公司所有的资产或者持有的子公司的股权,即可获得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由于这种办法适用于各种债权人和各种债务,因此,是处理债务问题最常见的办法,目前被广泛使用。另外,如果能够获得债权方的同意,债务人还可以直接用股权或资产向债权方抵偿。并且能够用于直接抵偿的股权与资产都是公司较为优质的资产,而债权人则以企业居多。另外,房地产公司或者拥有房地产类资产的企业,在以这类办法主导进行的债务重组中具有一定优势。
   3、 债转股
  所谓债转股,就是把债权人拉入企业,把其对企业的债权转变为企业的资本注入。通过债转股,一方面减轻了企业的偿债负担,另一方面,也使投资人的不良资产有望转为良性资产。近几年来,银行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债转股工作,为许多企业解决了长期困扰其经营活动的债务问题。
   4、 折价以现金买断
  这种方式就是由债务双方协商,对债务总额进行一定比例的折价,而后债务方按照商定的付款方式和日程买断所有债务连带责任,结清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情况下,付款方式大多是以现金一次性支付,或者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以现金分次支付,以体现债务的尽快解决。这种方案的核心就是“以金额换效率”。这种债务解决方案,从绝对金额上看双方是不平等的,债权人要承受一定的损失,而债务人得到一定程度的债务减免。但是在目前三角债普遍存在、企业负债沉重,不太可能按期全额偿付的情况下,用较小的代价在短期内结清债务取得现金,有利于提高这部分现金的使用效率,比长期拖欠更有利于债权人继续日后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对于债务人,可能面临短期的现金流压力,但除了得到债务减免“收益”外,也有利于即时解决债务,维持正常的业务关系,使经营得以持续发展。
  我们通过上文可以得知,企业并购重组债务重组主要有四种形式,但是任何一次债务重组都不是一个简单的模式能够完全解决,往往是多种手段的综合使用。如何去选择,就要看企业的自身情况了。

·拖欠工资劳动局一般怎么处理方法
    拖欠工资劳动局一般怎么处理方法 一、拖欠工资劳动局一般怎么处理方法? 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经过裁决之后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4、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二...

·公司法股份公司减资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股份公司减资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即将步入社会的新手选择创业后由于自身的经验不足,导致新兴公司面临缺少经济难以运营的困境,根据此类问题确有不少解决办法,有的公司可以选择减资减少公司运营的负担,那么公司法股份公司减资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

·错判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错判国家赔偿新标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合同生效条款怎么写 格式是怎样的
    合同生效条款怎么写 格式是怎样的 一、生效条款的相关法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合同成立。”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条款,此为...

·治安处罚的时效问题是多长
    治安处罚的时效问题是多长一、治安处罚的时效问题是多长治安处罚追溯期是6个月,但这6个月的意思是从你违法行为结束后的6个月内未被发现或举报才有效。但你的问题不是违反治安管理这么简单。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刻字业违反管理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条文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条文有哪些?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

·长春劳动合同代办是怎样操作的
    长春劳动合同代办是怎样操作的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双方共同协商,都同意合同条款的,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

·土地使用证更改申请书所需材料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更改申请书所需材料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更改申请书所需材料有申请报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登记的承诺;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地籍调查表;宗地地籍图二份;技术报告;建筑物权属凭证等。 国有土地...

·如果双方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现在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多人在婚姻中关系失和的话就会选择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不管是哪种离婚,在离婚时都应该对财产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处理。如果双方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1、离婚后抚养费计算、给付期限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

·无为县土地使用权2023有哪些规定?
    无为县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近些年,国家积极鼓励农村人口进城落户,由于农村权益与城市权益只能二选一的户籍改革政策,无为县居民在进城与务农中反复权衡比较。现无为县土地使用权在落实保障农民基本用地权益中都有哪些新政新规?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相关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无为县土地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