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如何确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索赔期和质保期ʦ绰13951899110
如何确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索赔期和质保期
λãҳ  »  
 

如何确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索赔期和质保期

www.nj48.com Ͼͬʦ

    如何确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索赔期和质保期 一、如何确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索赔期和质保期
   1、依据条约来确定
  确定进口商品的索赔期、质保期时,应与我国法律、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相一致。遵守本国法律、信守本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是各国外贸工作的一项原则。因此,凡是我国法律、法规、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两个期限的规定,都应作为我们对外签约的依据。
   2、详细记录商品信息
  在进口检验实践中,商检部门应首先在索赔期内做好现场勘察,对商品的规格、数量、重量、包装进行详细记录,防止合同双方内外勾结,骗取商检证书,逃避关税。
   二、注意事项
  索赔期和质保期是对外贸易中的两个重要的法律问题。索赔期是指买方对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时,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期限;质保期是指卖方对其所售商品在开箱检验时不易被发现的内在缺陷,或者经安装使用后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承担法律责任的期限。这两个期限确定得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但是要确定一个公平合理的为贸易双方所接受的索赔期、质保期,又是比较困难的。
  目前,世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确定索赔期、质保期的期限问题上存在很大分歧,发达国家利用其经济技术的优势,极力要缩短这两个期限;而发展中国家则由于条件所限,极力争取延长这两个期限。发达国家缩短这两个期限的办法,一是直接缩短,二是通过改变两个期限的起始时间来缩短。过去,由于我们外贸经验不足,在进口商品时,有些做法迎合了发达国家的需要。比如,在签订合同时,将索赔期一律规定为3个月或90天,将质保期规定为一年,并且从货到目的港之日起计算。这种做法对我们极为不利,其原因是:
  (一)在外贸交往中,由于种种原因,货物被压港的情况是时有发生的,而买方对此又无能为力。按上面的做法,在买方没有接到货物之前,索赔期和保质期就开始了,显然不利于保护我方利益;
  (二)由于港口条件所限,有些商品需要到其他地方进行检验,按上述规定,在商品没有检验、买方尚不知商品优劣的情况下就开始计算索赔期、质保期,显然对我方也是不利的;
  (三)我们的外贸公司多为代理商,货到目的港后,还需转为铁路或公路运输方能到达用货单位。如果从货到目的港之日起开始计算索赔期、质保期,就缩短了用户的索赔期限;
  (四)由于有些商品的内在质量问题,需要在安装使用后才能发现,如果从货到目的港开始计算索赔期、质保期,就把安装使用前的一段时间也计算在内了,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五)索赔期、质量保证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虽有联系,但它们在外贸中的作用、实际执行的时间却是不同的,如果把两个期限的开始时间规定为同一天,是脱离实际的。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们过去采取的那种千篇一律的做法,实际上缩短了我们对外索赔的期限,这种自我限制的做法,只能对外商有利。这一点已被过去的无数事实所证明。因此,对过去不合情理的做法实在是有纠正的必要。
  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1989年10月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总结外贸经验时,制定出中外货物买卖合同统一文本,这个文本对合同中的商检条款作了较大修改,对索赔期、质保期的规定也较前灵活,这些无疑都是有益的,但有些问题尚值得商榷,如合同中索赔期、质保期的开始时间仍从货到目的港之日起计算就不太科学。有的同志解释说,这两个期限并没有确定,我们可以灵活掌握,适当延长。这种解释虽然有一定道理,但对一些特殊情况却很难处理。众所周知,对于贸易是在异国间进行的,受国际形势、运输条件和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合同履行期较长,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很难预料和把握交货时的种种情况。如果货到目的港后,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而又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买方因此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那么缩短乃至超过索赔期、质保期的法律后果就只好由买方自负了。
  以上则是我们对于对外贸易索赔期和质保期的整理,其中不难发现这些是存在着分歧的,几个国家的制度是不同的。也因此在处理这方面的事务中,需要当事人进行学习,以及依靠政府的手段。后面则是对如何确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索赔期和质保期的基本说明。希望本文能解决您的疑问。

购房合同造假学校能查到吗
    可以。政府对购房合同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所以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提供身份证和合同编号就可以查询得到合同有没有备案,有办案的就是真的,反之为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

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范畴
    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范畴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

房屋拆迁补偿后的所有权归谁
    房屋拆迁补偿后的所有权归谁 虽然我们都能听说过国家对于房屋拆迁的相关补偿办法,但是并不能有多少人知道,对于拆迁后的所有权应该归谁?根据相关的规定,房屋拆迁之后,对于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归国家所有,那么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的解释。 一、房子拆迁补偿的费用归属: 房屋拆迁安置...

夫妻离婚财产有孩子的一份么要看离婚时
    夫妻离婚财产有孩子的一份么要看离婚时,孩子是否对家庭财产有贡献,而不是以孩子的大或者小来确定。如果有贡献,那么原则上就应当有孩子的分,如果离婚时,孩子还小,没有工作,或者虽然有了工作,但并没有对家庭财产有贡献,那么就没有孩子的分。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

北京酒后驾驶拘留多久
    酒后驾驶拘留期限: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

结婚后在哪交社会抚养费?
    现在社会上有部分家庭觉得一个孩子太孤单,所以有些家庭会生2-3个孩子,但是在之前我国有计划生育政策,如果超生的话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那么社会抚养费是由谁来交,在哪交社会抚养费,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社会抚养费由哪个部门征收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

开发商不按时交房要怎么办
    在约定了交房时间之后,那么开发商按时交付房屋给购房者,其实也就是在实际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不按时交房的情况,此时作为购房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后还是不给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后还是不给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倒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公司倒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有些公司招录员工后,没有同时准备劳动合同,等员工工作一段时间后才提出签书面合同。并且,为了填补之前的空白,公司会要求倒签合同,即合同日期签订为建立劳动关系之日。那么,这将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利益,要确定倒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按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

关于机动车牌照怎么保留?
    关于机动车牌照怎么保留?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机动车的流动非常广,众所周知,好的机动车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但是好的机动车车牌照却不是那么容易弄到手,国家对于机动车牌照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机动车牌照怎么保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关于机动车牌照怎么保...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