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作未满一年有年假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作未满一年有年假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未满一年有年假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般没有。到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当年度年休假按照在新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予计算。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是累犯吗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是累犯吗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算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

·刀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刀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刀具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保证产品为厂家原装合格产品。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客户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我国新发布的公司法与旧公司法相比,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做了明确的修改,本文就针对新公司法的注册资本列举出相应的条款内容,供您参考学习。那么你知道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看一下吧。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1、取...

·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
    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当地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按照流程征收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的,及时是企业单位需要征用或者征收某一面积的土地,也是需要由政府出面进行调解的。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的规定。但若出现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一、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

·离婚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吗
    离婚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吗?离婚过错方不会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

·用刀故意伤人罪怎么判
    持刀伤人涉及到故意伤害罪,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但是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一般会受到行政处罚,也就是治安处罚,并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持刀故意伤人致人轻微伤,可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并处罚款,而且还须承担民事...

·老公的前妻有继承权吗,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谁?
    老公的前妻有继承权吗,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谁?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老公的前妻有继承权吗,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只是继承顺序不同;孙子女、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

·新《婚姻法》全文解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全文解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都已经废止了。详情参考《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下面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部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效力区别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效力区别有哪些?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入,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

·货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需准备哪些资料
    货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需准备哪些资料一、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第一种观点:依据《合同法》第62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认为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种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