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标转让协议需要公证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商标转让协议需要公证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商标转让协议需要公证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商标转让协议需要公证吗 一、商标转让协议需要公证吗
  (一)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的话,可以不做公证,可以直接递交申请,如商标局对你们提供资料有怀疑的话,你们需要做公证,补充递交。
  (二)如果转让方是个人,受让方是公司,也可以先不做公证,如果商标局要求做的话在补充做。
  (三)如果受让方是个人,那么必须要做公证的了。
   二、商标转让合同公证有什么用
  现在国家局对商标的转让审查比较严格,如果出现转让人的签名或印章与申请时的不符,国家局就会要求受让方进行补正,其补正的内容也是要求转让人做转让的公证声明,这样就会浪费一些不必要的时间;如果在商标转让的时候已经进行转让公证,就不会出现因为转让人的签名或印章与申请时的不符而要求公证的补正,商标局对这样的转让就会很快核准!
  此外,对商标转让合同办理一下公正,对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有好处,既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也省去了转让的商标在以后使用过程中的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三、商标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
  由于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注册商标的转让不仅使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商标权移转的结果,而且也影响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为保证商标转让的合法进行,保护利害关系人及消费者的利益,《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
  商标局收到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有关文件之后,经过审查核准之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商标注册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属于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将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答案是否定的,虽然商标转让合同是确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是商标转让时最重要的文件,但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就商标转让协议办理公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这点还请各位能够多注意。

·补办离婚协议要多少钱?
    补办离婚协议要多少钱?补办离婚协议要几十块钱即可,因为有相关的工本费用,至于具体的补办的话,它不是存在着一个手续费用的收取的,一般情况下协议书都是一式三份的,也就是说在当时离婚的民政部门有一份存档,如果丢失的话是可以到这个部门来进行调取的,无需再次的进行相关的补办。在夫妻办理协议...

·旷工两天被辞退可以拿失业金吗?
    旷工两天被辞退可以拿失业金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要求?
    劳动最光荣,但在劳动期间会因疏忽而导致劳动者的受伤,这时我们应当向所隶属的公司汇报自己的情况,同时去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虽说申请简单,但是具体其中内容的了解,我们还得需要认真阅读下面重要的几点明白其中的要求。 工伤劳动能力申请 一、申请程序要求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

·亲属能作为合同见证人吗
    亲属能作为合同见证人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为合同见证人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亲属是不能作为合同见证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

·劳务关系怎么订立合法?
    ?劳务关系怎么订立合法?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一、股东为自然人 股东为自然人的情况,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

·兄弟欠钱不还该怎么办理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有哪些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

·打架打伤人怎么判?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员?
    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

·征地补偿不按新标准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不按新标准该怎么办? 一、征地补偿不按新标准该怎么办? 如果政府确实给了村民合适的赔偿,村民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起复议,也不愿意交出土地,政府是可以去法院申请司法强征的,如果政府给出的赔偿不合理的话,是可以拒绝交出土地的。 1、合法的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标准,不可能全国...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