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要满足什么情形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要满足什么情形
您的位置:首页  »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要满足什么情形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要满足什么情形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当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就是合同的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法定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表现在,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而约定解除是双方的法律行为,一方的行为不能导致合同解除。其联系表现在:约定解除可以对法定解除作补充。比如约定违反合同中的任何一项规定,不论程度如何,均可解除合同。
   二、哪些情况下解除权会消灭
  合同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的解除权消灭:
  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通过上文的讲述,相信您应该已经对怎么合法的解除合同有了一定的了解,当然,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您可能还会遇到其法律问题,如:赔偿问题等。而对于这些问题,要是你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话,建议此时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法院判决离婚后子女归属不服是否可以上诉
    孩子的抚养权一直是离婚夫妻争论不休的焦点,而法院也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各种综合情况,为孩子选择一个相对而言比较有利的生长环境。那么,如果裁决已经下来了,法院判决离婚后子女归属不服是否可以上诉?这里面会牵扯到抚养权的变更,我们将会在下文进行讲述。 一、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

·全款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全款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

·附条件合同生效的认定如何进行?
    附条件合同生效的认定如何进行?附条件合同生效的认定当出现合同当中所规定的条件达成的时候就可以认定成为有效。所附的条件必须具有以下的特点。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第二,...

·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我们知道,在企业与员工发生了劳动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时,当事人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委会员对争议进行处理裁决。但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会被仲裁机构受理,那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公司减资需公告几次
    公司减资需公告几次一、公司减资需公告几次 如果是指在报纸上,那么只需公告一次,但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报纸媒体。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

·国有土地上的营业用房拆迁有哪些补偿?
    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 对于法人和让人代表的这个问题,很多人就会进入误区,其实法人指的一个单位或是有限公司等,这时如果该公司在资金等某些其他方面出现问题是,法人代表宣布倒闭,那么您知道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吗?接下来就跟随我们一起去具体的了解。 一、公司倒闭法人有哪些责任 ...

·人防车位上是否可以安装充电桩
    只要不影响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人防效能等,是可以安装的。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的规定,业主安装充电桩前需由物业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很多物业以人防车位为由拒绝出具上述证明材料,但车位是否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是否会对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人防效...

·陕西省盗窃罪数额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应该从小就有人教育我们不告而拿视为偷的,我们对于别人的物品在想要使用的情况下,必须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而且要在约定的时间之内归还给别人的。可是有些人根本就连这种最基本的道德观念也不具备,生活当中自己缺钱,就选择去偷盗别人的。下面我们要给您介绍的是陕西省盗窃罪数额标准的规定是什么?下...

·企业派生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派生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的分立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对于公司的派生分立,需要遵守分立的程序,办理分立的相关事项。对于公司派生分立的,需要进行哪些程序?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部分资产或营业进行分离,另设一个...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