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注销公司需要多少钱?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注销公司需要多少钱?
您的位置:首页  »  
 

注销公司需要多少钱?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注销公司需要多少钱
  
  一、注销公司需要多少钱,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一)费用
  
  1、全面自己走公司注销流程自己在注销时候在登报和银行注销时候会存在费用,这些费用是固定的,可能在几百到一千左右。公司注销走到税务注销的时候是需要彻底查账,此时才是花钱的地方,例如没有账本,要求补账,查账发现少缴税,偷税、漏税以及存在税务异常需要处理,此时需要补账、补税、罚款等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企业不一样,费用也就不一样,当然可以走正常流程,但是就单单罚款就是一个不小的开支,更重要的是,耗时耗力。
  
  2、托代办公司注销代办公司注销费用主要由服务费和罚款构成,一些代办了解公司情况后直接打包定价,主要依据也是根据公司处理难度而报价,如果税务异常很久,或者很久长时间没有记账等,处理越麻烦,费用就越高。
  
  (二)流程
  
  一般公司注销都是工商局先备案,然后登报,然后去国税局申请注销,填写表格,上交发票注销发票,上传报表,注销税控机,门前申报完毕最后一个季度的税收,账务审查,出具清算报告,等待国税局审批;有国税局审批的注销通知,前往地税局申请注销,又开始填写表格,补交租金发票,收缴发票,注销发票,上传报表,门前申报最后一个月的税收,账务审查,实地调查等,最后等待审批;国地税完毕后,又开始工商局递交注销资料;银行开始注销等等,如果碰到了非三证合一的,还有代码证需要注意的哦,所以,注销公司下来,流程非常多且复杂。
  
  二、不注销有什么后果
  
  1、所欠税一直存在;
  
  2、产生滞纳金;
  
  3、影响法人、股东贷款、出国、 坐高铁等;
  
  4、限制公司法人及高管在其他企业的税务事项;
  
  5、没有年检,纳入经营异常企业;
  
  6、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为黑名单;
  
  7、法人三年内不允许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8、公司高管限制担任其他企业高管;
  
  9、连续2年不年检,直接吊销执照;
  
  10、对公账户将会产生年费费用及滞纳金;
  
  11、影响公司正常银行手续办理;
  
  12、影响公司法人的银行征信信用;
  
  13、公司印章保存问题, 如有遗失盗用或者滥用情形会产生法律风险
  
  

·遗弃罪自诉状的格式是怎样的?
    起诉状对于您来说并不陌生,只要到法院起诉他人就一定会用到起诉状。但是自诉状很多人就表示不认识了,其实自诉状与起诉状差不多,都是用于控告他人之用,只是起诉状多用于民事诉讼而自诉状常见于刑事案件。那么遗弃罪自诉状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终止合同? 一、不履行合同的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对此有以下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

·发生了车祸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发生车祸事故怎么划分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报警后,交警会及时出警,然后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验,并根据交通事故的勘验情况,能够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证据不足,不足以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证明书》。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对认定不服,可...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今说的新婚姻法其实就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中具体说明了该如何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房产进行分割。那您知道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按照接受诉讼的法院,上一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收入状况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

·西安商品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
    西安商品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 西安商品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

·如何成立公司,成立公司的步骤是怎样的?
    如何成立公司,成立公司的步骤是怎样的? 不管是想要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这都需要发起人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实际办理了相应的手续之后,才能真正的成立公司,然后开展经营活动。但现实中不少人就如何成立公司并不了解,往往导致办理手续的时候不是那么顺利。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

·监护责任离婚后怎么办
    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其法定的监护人就是其父母。父母还在一起的时候,这个监护责任还好说,基本上就是由双方共同履行的。但要是父母离婚呢?此时的监护责任该怎么办?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监护责任离婚后怎么办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父或母一方抚养,但无论由哪一方抚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怀孕的员工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
    怀孕的员工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劳动者怀孕的,用人单位辞退其实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赔偿金。 次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可以。法律虽然对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了限制,但是对怀孕女工严重违法违规,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依然可以解除合同。怀孕女...

·怎么写借条才有效,借条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怎么写借条才有效,借条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生活中,您在要债时一定要带上真实、有效的借条,否则很可能就无法顺利讨债,毕竟根据人的本能,那当然是能不还债就不还债。由此可见,借条的效力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在法律上,怎么写借条才有效?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