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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赠与合同书怎么写,法律效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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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赠与合同书怎么写,法律效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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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赠与合同书怎么写,法律效力是什么?一、财产赠与合同书怎么写?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某型号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2、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3、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4、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二、法律效力是什么?
  1、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物,如不动产,应在登记后才发生转移。
  2、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3、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不履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受赠与人享有要求赠与人交付的权利,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赠与人明知赠与物有瑕疵,故意隐瞒或者作赠与物无瑕疵的虚假保证,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赠与合同书不仅有严格的写作规范和具体的标准,同时,财产赠与合同书中还需要列明赠与的相关事项,例如赠与物品名称、赠与物品的价值,同时,还需要将交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写清,这些都是财产赠与合同书中十分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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