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您的位置:首页  »  
 

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一、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违约违约责任的承担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
  
  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劳务派遣工转正年限该怎样计算
    被派遣劳务者本身就是正式员工,没有所谓的转正年限,只不过被派遣劳务者和劳务派遣单位构成劳动关系,而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去工作的单位)并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36条、第38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一、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

·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 一、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

·驾驶员肇事逃逸判什么罪?
    将交通肇事逃逸从交通肇事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具体认定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交通肇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处理。3、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

·离婚后增加抚养费怎么处理?
    离婚后增加抚养费怎么处理?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

·疫情期间待工停薪合法吗?
    疫情期间待工停薪合法吗?疫情期间待工停薪是不合法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

·执行程序中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方式。在满足《公司法》第七十三条所定的给予其他股东20日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的前提下,人民法院仍可适用《拍卖规定》第十四条,即:如果其他股东在指定的优先购买权期限内明确表示放弃的,人民法院在拍卖前无需按照《拍卖规定》通知其于拍卖日到场参与拍卖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

·被判10年有期徒刑一般会减刑多少
    要是对罪犯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话,意味着此时他所触犯的罪名比较严重,同时具体的犯罪情节也是不轻的,因此才会作出10年有期徒刑的处罚。那在服刑期间,如果罪犯想要减刑的话,此时被判10年有期徒刑一般会减刑多少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被判10年有期徒刑一般会减刑多少 被判1...

·在自家门前别人强行拦车不让走违法吗
    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

·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法条竞合吗
    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法条竞合吗?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法条竞合,刑法规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诈骗罪规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显然,“诈骗罪”规定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