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
您的位置:首页  »  
 

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 一、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
  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合同的内容虽然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至少也要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不能漏掉主要条款,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防止笔误错漏。比如民间借贷都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写借条时很随意,最后往往产生矛盾,甚至对簿公堂。比方说一张以四万元欠款为“标的”的欠条上另写着“还欠款3万元”这几个字就会产生很大歧义。这个“还”字是多音字,念“hai” 和“huan”产生的法律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念“hai”时意味着还有欠款3万元没有偿还,而念“huan”时表明只有1万元没有偿还了。尤其当有一方不是很诚实时,这种矛盾无法调和。
  2、合同要合法。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多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法律对双方之间的交易有无特别规定,当然只要是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可以为的,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
  首先签订合同的主体要合法,要审查对方的资格是否有权签订合同。对方单位派一个人过来跟你方签订合同时,这个人是否在法律上能代表对方单位,是否携带印鉴,是否有委托书,身份是否有职务,是否符合商业惯例,要多加考量。比如购买房屋尤其是购买二手房时,要考虑产权主体是否存在问题,房屋产权是共有还是单独所有,卖方是否是在法律上有权处理房屋的人。
  其次,合同内容要合法,例如房屋买卖合同中以“权属有争议的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为“标的”的房屋的买卖合同就是无效合同。有些自然人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就把房子卖给他人,所以经常有一房几卖的现象发生。这样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3、要审查合同对方的信誉。合同毕竟是纸上的东西,关键还是看能否履行,不能履行的合同是一纸空文,还平白增加商业成本。所以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察对方履行合同的诚意,履行能力,尤其要防止对方用合同进行诈骗。很多以高息为诱饵的民间借贷,演变到最后就是合同诈骗罪,这些诈骗犯从借贷时起就从没有想过要履行合同。我们就有一个朋友被骗了5万多元,结果借款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骗去的款项血本无归。
  4、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相当于没签。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尽量对等,但很多人会多写一些可以约束对方的条款,而尽量少写自己不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责任,这就看谁更会签合同了。
  比如房产买卖合同一般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订合同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购房者不按期付款;开发商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房屋质量不合要求;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交付等事项。
  在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时,只能约定某年某月某日以前,而不能约定某年某月某日以后。比方说约定付款期限:2007年8月1日以后,这就成了一辈子也可以不履行义务的合同。
  5、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有很多,常见的有诉讼、仲裁,调解等。而诉讼比仲裁繁琐,所以商务活动完全可以更多的选择仲裁,相对于“诉讼”而言利用“仲裁”有很多的优势。
  总之,除非你学法律出身,并且法律实务娴熟,否则当你对合同内容没有把握时最好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了解业务发生纠纷的概率和纠纷的起因、种类,以便在订立合同时尽可能避免。有些“标的额”巨大的重要合同,通过律师见证和公证机关公证会更好。
   二、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8)因被撤销而形成的合同无效情形。
   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提示,合同是否会认定为无效,是咱们合同是否成立的一个标志,在具体的交易之中,合同无效会成为双方的一个极大的风险点,不管是对于双方的权益还是经济利益,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

·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合同诈骗是一种诈骗形式,主要是利用伪造文书或证件的方式,非法取得相关权益,合同诈骗给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失,危及公共财产的安全。公民有权对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监督,那么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合同诈骗有哪些表现形式呢? 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合同诈骗属...

·居间合同就是定金合同吗?定金合同的属性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就是定金合同吗?定金合同的属性是怎样的? 一、居间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

·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在现实的法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合同无效的情况,这也是律师辩护的一个关键点。如何判定一份合同是否有效呢?依照法律签订的合同,自成立起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

·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在发生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无效是常有的事情,因合同签订的产生的定金应如何处理呢?很多当事人就在这里发生了纠纷。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 合同无效后,定金应按...

·合同诈骗罪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合同诈骗罪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合同诈骗案件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

·一、怀孕期离婚合同范本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一、怀孕期离婚合同范本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

·解除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一、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法定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 一.合同变更的实质 1. 合同变更的定义 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与主体发生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是指主体不变,内容变化。 2. 根据我国民法典,将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将合同内容的变更称为合同变更。 3....

·如何诉讼解决合同纠纷?
    在因种种原因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如果想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就要注意不要错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否则,当事人将很难维权。具体来说,合同纠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呢?在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该如何诉讼解决合同纠纷,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