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 一、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
   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
  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同时,交警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可以对双方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节。作为受害方,也可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肇事方面对执法部门的意见,有可能会同意调解,尽快的将金额给付。
   2、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起诉
  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随着司法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民事诉讼的优点也随之体现。
  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二、车祸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认定的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三、车祸赔偿有没有时间限制
  1、交通事故纠纷就是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一般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但计算时间可以以伤情稳定,治疗终结为起算点,打个比方:事故时间是2014年5月6日,伤者造成骨折,打了钢板,到 2015年10月份再次动手术取出钢板,此后一直门诊复查,一直到2015年12月份门诊不复查了,治疗结束,这种情况下,起算时间应该从2015年12 月份开始计算,就是说本案只要在2016年12月份之前处理都不算超诉讼时效。
  3、如果受伤的人做了司法鉴定的,一般以司法鉴定结果出具时间算第一天开始计算。
  所以,遇到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可以先通过交警部门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还可以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向法院起诉, 而且通常情况下的诉讼时效为一至两年,在这期间都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总之,在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在无法达成和解的情况下,一般都可以进行诉讼解决,

·“网络通缉”中的权利侵权
    “网络通缉”中的不当行为易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最容易遭受这种侵害的民事权利为精神性人格权 。在“通缉”行为中对精神性人格权的侵犯集中表现为对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的侵犯:   1.名誉权。指公民或者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综合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恶意或者过失...

·停运费和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停运费和误工费规定是什么?停运费和误工费两者是完全不同的赔偿费用,前车主要是发生交通事故,用于货物运输的车辆被损坏,需要进行赔偿。后者是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受到伤害,人员不能工作,这段时间的费用赔偿。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批复中...

·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不超过哪些?
    作为我国的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如果这些权利受损的话当事人就有权要求赔偿义务者进行赔偿,就算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不例外。但是申请国家赔偿必须在可申请赔偿的范围之内,那么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不超过哪些呢?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请示检察院抗诉的时间是多久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请示检察院抗诉的时间是多久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请示检察院抗诉的时间是多久?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请示检察院抗诉的时间是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

·婚前财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05年3月16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奥迪A6型轿车一部,木器加工...

·刑事诉讼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抗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抗诉期限是收到判决书之后的五天之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

·开报废车辆会被扣分吗
    开报废车辆会被扣分吗 一、开报废车辆会被扣分吗 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可知: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

·婚姻中虚假债务的处理
    

编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诸多手段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情形,在诉讼过 程中一经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但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但即便这样,对受害方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实践中...

·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多少?
    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多少? 对案件提起诉讼,聘请律师是必不可少。律师能够运用其娴熟的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进行法庭辩论,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聘请律师所花费的费用一般是由其与当事人商议所定的,但大多都有一个标准,全国各地的律师收费都有所不同,下面律师我们就...

·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
    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任是赔偿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被划分为五大类,事故各方根据交通警察开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便可明确各方责任大小。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车主应该赔偿费用有哪些?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