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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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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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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是劳动者最为关心的也是其工作的动力,可每到发工资的时候都会发现发的工资不是约定的数额,有一部分已经被单位扣掉了,那么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对此,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今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资的发放是否会一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呢,往往发下来的工资都是被扣掉了一些,那么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如果是代为扣社保费的话,那么是可以的,但如果属于违法扣工资的行为,那么当然就属于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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