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刑法对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新刑法对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新刑法对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新刑法对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二、如何认定国有企业渎职罪?本罪属结果犯,徇私舞弊行为,只有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时,才构成犯罪。所谓严重亏损,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亏损足以使其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导致严重亏损的原因很多,包括经营管理不善、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等,但构成本罪客观方面的“严重亏损”只能是由于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造成的。所谓破产,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其消灭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行为人的行为虽是直接故意的,但其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却不是直接故意的,亦即,其并不希望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其对此损害结果的发生多出于过失,亦不排除间接故意。综上所述,国有企业领导或者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国有资产损失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对国企人员渎职罪有明确量刑规定,分为两个档次,其中以三年徒刑有界限,对情节较轻的,判刑在三年以下。
  
  
  

·签了劳动合同一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与用人单位协商;   3.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6.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

·2023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

·试用期主动离职是否有工资试用期内
    试用期主动离职是否有工资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

·刑诉法未成年询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当中对证人称之为询问,但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话应该是称之为讯问的。结合案情的需要有的时候可能公安机关是必须要询问未成年人的,因为可能为成年人提供的相关证言对于整个案件是非常关键的线索。但由于当事人处于未成年,因此工作人员必须要遵守我国刑诉法未成年询问的相关规定。 一、刑诉...

·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担责?
    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担责? 法律对于责任的认定往往秉承着谁侵权谁担责的原则进行处理。网约车作为新型的营运方式,法律对其侵权责任的认定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从网约车出车祸的具体情况中可以进行分析。看看在车祸中各相关主体主要是扮演者什么样的角色然后根据这些角色定位进行责任的分配。下...

·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按照规定,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构成,具体补偿金额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河北省每年都会根据最新的物价水平、农民人均收支情况及土地年产值等因素,制订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谈一谈。一、河北征...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

·离婚协议财产抵抚养费是否可行?
    离婚协议财产抵抚养费是否可行? 离婚协议财产抵抚养费是可以的。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将来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但是,是否采用...

·购买保障性住房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购买保障性住房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

·债务人搬家债权人阻拦可以报警吗?
    债务人搬家债权人阻拦可以报警吗? 一、为什么警察不能立案呢? 此次案件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派出所管辖治安和刑事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因此,债务人想要搬家遇到债权人阻拦,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其次是起诉法院,除非导致了治安和刑事的后果,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