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注意事有哪些?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人祸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支付报酬标准支付报酬。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规定使用人事先不必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即可使用其作品,但事后必须支付法定的报酬。法定许可使用方式具有效率高,简便易行的特点,大幅度地降低了传播作品、使用作品的成本,提高了使用者的经济效益,节约了社会财富。就著作权人而言,由于省去了签约的麻烦,也能集中精力进行创作,产生出更多更优秀的作品,因而这也节约了他的投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是多少
    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是多少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

·国有企业改制时间一般是多久?
    国有企业改制时间一般是多久?针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国有企业纷纷进行改制,来提高自身竞争力。一些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建立了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话可以申请上市。国企改制是个系统性工程,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到多方的利益,花费的时间也会多一些。那么国有企业改制时间一般是多久?下面我们一...

·刑事诉讼法逮捕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逮捕是我国执法机关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办案手段,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有逃跑或者妨碍司法公正的一些现象。所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将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但是在执行逮捕的时候,对时间是有着相关限制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逮捕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私募基金公司避税方法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避税方法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税务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8号)规定,证券、基金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列为2013年指令性检查项目。这是继银行、保险公司后,另外两类金融机构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检查视...

·中国刑法寻衅滋事量刑标准是什么?
    相信大多数人都曾亲眼见过斗殴、恐吓等一些不良现象,甚至不少人就曾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这种现象对于社会治安稳定而言是极大的破坏,在法律上也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其定上寻衅滋事罪这一名头,那么具体中国刑法寻衅滋事是怎样量刑的呢?下面就来了解一下。 一、寻衅滋事罪的定义 是指肆意挑衅,随...

·最新佛山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一、最新佛山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

·公司注册需要的流程
    公司注册需要的流程我国近几年对于创业的支持力度逐渐加大,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都会选择创业自己做老板,创业的第一步就是拥有一家自己的公司,公司的注册流程较多,许多创业者因为对于公司注册需要的流程不了解导致自己焦头烂额,下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公司注册流程。 一、 公司注册流程 1、 ...

·拿刀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我们知道,如果聚集多人在一起斗殴,会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在斗殴过程中,行为人拿刀导致他人重伤的情况下,你知道这种行为下又应该如何对行为人处罚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作出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拿刀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

  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

·孩子抚养费可以用财产抵吗?
    一、孩子抚养费可以用财产抵吗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6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