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转让著作权需缴纳增值税吗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个人转让著作权需缴纳增值税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个人转让著作权需缴纳增值税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个人转让著作权需缴纳增值税吗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需缴纳增值税吗?
  
  个人转让著作权不需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
  
  (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三)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个人转让著作权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四、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法》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营改增的政策早就已经开始实施了,所以,现在转让个人著作权的时候,税务机关绝不可能向当事人收取增值税的。签了著作权转让合同以后,应该有转让方自己到税务机关交税。
  
  

·破产撤销权行使时间有多长?
    破产撤销权行使时间有多长? 1、关于破产撤销权行使时间的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A、无偿转让财产的; B、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的...

·生活中有许多人选择通过买房来保护自己存款的价值,但总会遇到买
    生活中有许多人选择通过买房来保护自己存款的价值,但总会遇到买房签订合同后不想买了的情况,多数人对于违约后果几乎没有了解,那么我国关于买房子签了合同后不想买了后续流程有什么相关规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一般要看是开发商的原因还是你自己的原因,如果是开发商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话...

·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的毒品种类有很多,包括鸦片、海洛因等等,而行为人要是有贩卖这些毒品的故意,根据法律的规定无论数量多少,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过可能我国各地关于贩卖毒品罪的具体处罚不太一样。今天,我们主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贩...

·商标变更地址申请书怎么写?
     一、商标变更地址申请书怎么写? 商标变更地址申请书包括申请人、商标注册号及变更前后地址等内容,申请书具体内容及格式如下: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 ...

·预缴的注册资本用交印花税吗?
    预缴的注册资本用交印花税吗? 一、预缴的注册资本用交印花税吗? 注册资金不征印花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对未计入‘实收资本'与...

·回迁房办房照需要多少费用
    回迁房办房照需要多少费用1、拆迁房与安置房等值部分,只交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3元/平方米,由个人交纳。2、超值部分,按买卖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费3元/平方米3、产权登记费,按80元/套收取。回迁房的房产证必须办理字回迁户的名下,回迁户拿到房产证之后,再由回迁户...

·办理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办理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 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本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没有清偿的,已经...

·交通事故受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的一方肯定会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赔偿的范围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受害人不能随意的要求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受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受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

·集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集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参加单位福利分房所购得且房产证上,但是购房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以应是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