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此时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重婚罪。那么具体说来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呢?而实践中构成重婚罪的条件又是什么?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构成重婚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客观要件
  1、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2、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二)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三)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
   二、重婚罪的犯罪类型
  (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
  (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通过上文的讲解,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我国规定的重婚罪的犯罪类型具体包括哪些了啊。要想以重婚罪追究行为人责任的,必须要先了解清楚实际行为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不然的话是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

·水中投毒犯罪预备的认定特征有哪些?
    水中投毒犯罪预备的认定特征有哪些? 一、 水中投毒犯罪预备的认定特征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

·婚后继承遗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么
    婚后继承遗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么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享有的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

·货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需准备哪些资料
    货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需准备哪些资料一、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第一种观点:依据《合同法》第62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认为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种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

·行贿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行贿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

·投诉商标侵权需要什么材料
    投诉商标侵权需要什么材料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4、侵...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是一种法律凭证,在按照法定流程办理登记后即可依法获得,受到法律的保护。持有者可以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对于农村的村民来说,土地是生存的根本,但由于知识水平有限,故而不少人不知道房产土地使用证该怎么办理,现在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

·二手房网签注意事项有哪些
    通过网签购买房屋是购房者和卖房者双方之间达成的一种交易行为,二手房网签能够使双方之间的交易更加的透明化,只是在购买过程中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操作和审核。那么二手房网签主意事项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吧。 一、二手房网签流程 认购时,购房者准备...

·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