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 买房定金2万违约赔几万?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 买房定金2万违约赔几万?
您的位置:首页  »  
 

一、 买房定金2万违约赔几万?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 买房定金2万违约赔几万?买房定金2万违约的,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可以获得4万的赔偿,购房方违约是无法获得定金返还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但2万定金是否超出超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还要视具体情况而言。如果超出了该具体规定,则超出部分无效,不能双倍赔偿。如果没超出百分之二十,则对方返还四万。二、定金违约赔偿规定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 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对于定金的具体约定标准和支付方式,应当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方法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相关事项的办理,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房产价值来进行认定的,双方签订了协议后应当遵照执行,一方违约的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小孩抚养权是谁户口就跟谁么?
    夫妻双方在闹离婚的时候,除了要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外,有小孩的家庭,还要解决好小孩的抚养权归属这个问题。很多时候,小孩的户口是跟随父亲一方的,这时,男方主张以户口为依据要求拿到小孩的抚养权。那么小孩抚养权是谁户口就跟谁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小孩抚养权是谁户口就跟...

·犯罪实行阶段中的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犯罪实行阶段中的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一、犯罪实行阶段中的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的特征如下: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

·当事人没有结婚证老婆跑了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当事人没有结婚证老婆跑了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

·交通事小脚趾缺失够伤残吗
    交通事小脚趾缺失够伤残吗?交通事小脚趾缺失一般是够伤残的,十级伤残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最终要以伤残鉴定报告为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

·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包括哪些
    无论夫妻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还是选择诉讼离婚,材料的提供肯定是少不了的。当然了,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当事人要提供的材料也是不太一样的,那要是一方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具体包括哪些呢?本文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包括哪些(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离婚抚养费是多少钱 离婚后抚养费如何支付
    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何其实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也就是说父母解除同居关系也好是要打算离婚也罢,该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都是不会变的,只不过是解除了关系之后实际履行抚养义务的方式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那其中一方支付抚养费的话,一般离婚抚养费是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香港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香港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按照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会议室,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

·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普遍较高,因此,为了促进相关企业符合相关质量规定,吉林省实行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那么,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有什么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吉林省建设工...

·国际贸易中无单放货的风险防范
    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表示其已接管货物的收据,而且是所载货物的物权凭证。即使货物已不在承运人占有或控制之下,提单持有人仍可向其或实际占有人无条件地主张对货物的所有权。因此,收货人不能提交有效提单,承运人就不应将货交出。 在提单延误的情况下,发货人[托运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承运...

·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一、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