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里2023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里2023
您的位置:首页  »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里2023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里2023
  
  一、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里
  
  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
  
  上一级主管部门
  
  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为特殊的国安机关等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复议机关只有一个,即上一级主管部门。
  
  对于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比如,税务局和自然资源领域,对县税务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县政府申请,也可以向市税务局申请。
  
  2、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关
  
  上一级地方政府
  
  比如,张三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公民,张三对自己房屋被区强 拆申请行政复议,那么行政复议机关为济南市人民政府。
  
  3、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
  
  这种机关通常实行“自我管辖”。
  
  这种情况下,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几种其他情形下的行政复议机关:
  
  1、派出机关的行政复议机关
  
  地方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作为申请人时,由设立派出机关的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2、派出机构的行政复议机关
  
  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政府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比如,对公安派出所的决定不服,可以到公安局或者公安局所属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被授权组织的复议机关
  
  由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作为复议机关。
  
  比如,教育部主管的高等院校,在发放学位证时,当事人对该行为不服的,可向主管该院校的教育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比如:
  
  1、受害人
  
  张三的合法房屋被行政机关强 拆,张三可就强 拆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2、相邻权人
  
  规划局建设商贸大楼,该大楼影响旁边张三住房的采光、通风,张三可就该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3、公平竞争权人
  
  张三与李四同时申请开办一家幼儿园,区政府许可了张三的申请却拒绝了李四,李四认为自己的公平竞争权受到侵害,可申请行政复议。
  
  我国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行政复议实行不收费的原则。行政机关应该依法行政,其依法行使自己的职能的过程,同时也是实现对老百姓合法权益保护的过程。
  
  

·资不抵债申请破产
    资不抵债申请破产在经济危机“余威”犹在的今天,相信很多企业都会遇到资不抵债的问题,资不抵债具体是什么含义,企业在资不抵债时是否一定要申请破产。那么资不抵债申请破产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资不抵债的含义 资不抵债:指个人或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资产总值以致不足以清偿...

·认定合法借条的条件有哪些?
    认定合法借条的条件有哪些?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

·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一、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二、刑法对缓刑的规定 1、缓刑的适用条件规定: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

·什么是司法强制拆迁?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改为政府申请,由法院负责司法强制拆迁。 一是有利于公众重拾对公权机关的信心。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基础建设日新月异,旧城改造如火如荼,凸显出拆迁补偿、拆迁安置、强制拆迁等...

·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合同诈骗是一种诈骗形式,主要是利用伪造文书或证件的方式,非法取得相关权益,合同诈骗给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失,危及公共财产的安全。公民有权对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监督,那么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合同诈骗有哪些表现形式呢? 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合同诈骗属...

·一、男方放弃抚养权女方可以把小孩送人吗?
    一、男方放弃抚养权女方可以把小孩送人吗?孩子不是商品,是不能送人的。任何形式把孩子赠送,过继给他人,均以买卖人口罪论。男方失踪,如果有结婚证,可以向他的直系亲属索要抚养费,如果是私生子,则向法院起诉男方。孩子的父母离婚,不能作为送养孩子的依据。同时,即使双方离婚,也具有抚养孩子的...

·入户盗窃是否构成盗窃罪,怎么认定入户盗窃
    入户盗窃是指行为人进入到他人的住所里面实施盗窃行为,那么入户盗窃是否构成盗窃罪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这方面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针对入户盗窃的相关知识,为您做具体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入户盗窃是否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

·房屋买卖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其实不管采用哪种合同文本,一份买卖合同至少应该把以下几个内容说清楚: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 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齐...

·女方出国属于遗弃罪不,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现实生活之中存在这样一些情况,夫妻双方吵架,一方离家出走,甚至出国,对小孩置之不理;也有些女性在离婚后即出国,此种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呢?是否构成遗弃罪,需要看女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了遗弃罪,具体来说女方出国属于遗弃罪不? 一、遗弃罪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

·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工作最基本的保障
    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工作最基本的保障,当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理应停止劳动关系。如果还存在着劳动关系,那么,终止劳动合同还继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办?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现在,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异...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