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
您的位置:首页  »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这种情况属于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那么结果是: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由保险公司在电动车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损失,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注:这是相对出现大事故,如果是轻微事故车主一定要保留现场证据)如果有行车记录仪拍摄记录,车主觉得电动车车速明显超过20km/h,那么可以申请电动车鉴定,因为超过20km/h不属于电动车范畴。根据《机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里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到:电动自行车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并符合下列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但是我们并没有找到有具体法律指向说速度超过20km/h会被法律认定为电动车这种规定,所以这就是法律盲区(如果有网友找到这条法律请回复)。但是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里明确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所以在相关技术条件的规定里,超过20km/h属于机动车范畴,那么是机动车,车主就必须要有驾照!如果电动车也存在一定责任,譬如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撞了行人更应该要负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这么规定的:电动车与非电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电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电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电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电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而无责就是开篇说的那些了。电动车闯红灯偶尔也会用无责赔偿:从交通肇事法律上来讲,无责赔偿不是没有责任也赔偿,而是照顾弱势群体,一些情况下无责电动车承担不超过10%的民事赔偿额。最后我们说一句: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的都有,其实主要在于双方谁遵守了交通规则。闯红灯毕竟十分危险,不要因为一时争取红灯那几分钟,而把生命抛在脑后,珍爱自己,尊重他人,从不闯红灯做起!
  
  
  

·根据我国新制定的新婚姻法里小三违法吗?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当代这个社会,在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小三这个名词经常可以听到,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离婚率大大增加的原因。您都知道的是,小三是不好的,但是却不了解是否法律对此也有规定,那么,小三违法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

·介绍先履行抗辩权的属性
    介绍先履行抗辩权的属性先履行抗辩权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同,因此另一方也因此不履行合同职责所产生的抗辩,此种抗辩有何特点,其意义和属性有什么不同,我来介绍先履行抗辩权的属性,可以依据此文进行区分,并且增加抗辩的了解其具有首要的地位。并能够合理的抗辩自己是否有不履行合同的的违规违法行...

·刑事诉讼法一审被告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一审被告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抗诉条件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如何判?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如何判?法律会如何判就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 房屋确权证用处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

·可以签了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吗?
    可以签了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可以签了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吗?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可以拖欠甚至不发工资。并且一般劳动合同在成立生效之后,就会对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产生约束力,自然也会对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此时,作为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合...

·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

·现在离婚抚养费判多少?
    社会离婚率逐步增高,但是离婚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不幸的,对于孩子来说更为不幸,为了减轻对家庭对孩子的伤害,夫妻双方应该处理好各种问题,不仅包括财产分配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现在离婚抚养费判多少?让我们为您解答。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的流程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就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