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专利不承担使用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专利不承担使用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专利不承担使用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专利不承担使用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
  
  一、专利不承担使用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市场经营中的侵权,要想运用“合法来源”进行成功抗辩,必须符合以下要件。在专利侵权案件中,抗辩被告只能是销售者,而不能是制造者和进口者。这样,法院才能对其是否具有“合法来源”进行审查。被告应证明其所销售的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源,也就是说,被告要能证明进货渠道合法。这就需要市场经营户在与供货方进行交易时,签订正式、内容详实的合同和付款凭证。
  
  专利侵权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特征是:
  
  一是侵害的对象一定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要以有效的专利作为前提的,对于那些在授权以前的技术,或者是已经被宣告无效的,又或者是被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了的专利,以及专利期限已经满了的技术,不会构成侵权行为。
  
  二是必须存在有侵害行为,也就是说在客观的层面上侵害他人专利的这一行为已经实施了。
  
  三是以生产或者是经营作为目的。如果不是出于生产或者实施的目的,则不能构成侵权。
  
  四是违反了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的时候,是没有得到相应的许可,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二、专利侵权行为包括有哪些?
  
  专利侵权的行为一般会分为直接或间接侵权两大类:
  
  直接侵权的行为,说的是直接由行为人所实施的侵犯专利权的一系列行为,其中具体包括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制造了发明、外观或者是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第二种是使用了发明或者是实用新型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第三种是许诺并且销售了发明或者是实用新型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第四种是销售了发明、外观或者是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第五种是进口了发明、外观或者是实用新型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第六种是使用了专利的方法,以及通过一系列手段直接获得了产品的行为;
  
  第七种是假冒其他人专利的行为。
  
  而间接侵权,指的则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虽然不能直接侵犯到他人享有的专利权,却通过教唆或诱导等一系列手段,帮别其他的人是实施受保护的专利,发生了直接性质的侵权行为。在主观层面上,行为人存在着故意,在客观层面上,为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了必要性之的条件。
  
  专利侵权行为一般需要承担以下三种责任:
  
  第一种责任是行政责任。对于专利侵权的行为,负责专利方面工作的部门是有权力责令侵权的行为人停止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并且要求其立即改正并且缴纳一定罚款的。
  
  第二种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所包含的内容较多,一是要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种种侵权行为;二是赔偿损失,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既可以按照专利权人受到的损失来定,也可以按照行为人通过侵害行为所获得的收入来定,还可根据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标准来进行确定;三是要消除影响,在侵权行为发生的时候,给专利产品造成了商誉损害的,侵权的行为人应该要采取比较恰当的方式来消除这一负面影响,承认自己所犯下的侵权行为。
  
  第三种是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假冒他人的专利,并且情节还严重的话,是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在我们国家专利侵权行为一旦构成的话,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不仅仅包括有行政责任,还包括民事或者是刑事责任。当然需要了解到的是有一些是不属于专利侵权的行为,比如说不知道是属于侵权的商品来进行销售的。
  
  

·我国法律关于探望权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
    我国法律关于探望权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没有子女抚养权的父母一方,有权探望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阻挠,且有义务协助。父母双方可以协商探望权行使的方式、时间,不能协商一致的时候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望权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待不利事由消失后...

·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一、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被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是: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的决定;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服务业偷税漏税会如何量刑?
    服务业偷税漏税会如何量刑?1、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

·单位裁员需要哪些条件,公司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
    单位在遇到经济困难、单位转型的等情况时,是可以裁员的,但这也不是任意的,要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行,毕竟这会严重影响到劳动者的工作、生活。那么,在法律上,单位裁员需要哪些条件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裁员需要哪些条件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

·我国的交通法规当中,对于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候的处理流程
    我国的交通法规当中,对于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候的处理流程是有着相关规定的。实际上新交通法规当中不仅对交警部门有要求,对于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对肇事司机也是有要求的,不论如何司机都应该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处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交通法规新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付?
    什么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呢,一般来讲,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是这个离婚后抚养费怎么付才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后抚养费怎么付?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样才能避免日后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自然,针对不同的房产,那实际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就不一样。那到底买二手房时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权属审查。 二手房买卖业务,应当审查二手...

·买卖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
    买卖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

·单亲妈妈没有结婚证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只要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即可。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收购他人公司是为了让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变得更加强大,但是在收购时也往往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与风险,因此在收购他人公司时一定要个格外的注意。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收购公司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希望对您所有帮助。 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一)注册资本问题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