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报警打110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事故报警打110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报警打110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交通事故报警打110吗?
  
  交通事故打110可以,还需拨打12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拨打报警电话的注意事项:
  
  1、报警快,无论是bai对抓获罪犯,还是得到帮助、解du救危难或排除险情都是十分重要的,报警时一定要就近、及时、越快越好。
  
  2、准,报警人对所报案事件,不要夸大其辞,以免影响民警对问题的性质判断,不利处理。
  
  3、具体报警时要讲清楚案发的具体地点、时间、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方法等,并按接警员的询问如实回答公安机关需要了解的内容,如对案发地不熟悉,可将现场附近的明显建筑物、大型场所、单位的具体名称提供给110。
  
  三、交通事故全责的处理方式
  
  1、让责任方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账户
  
  让责任方跟他的保险公司协商并签订一个协议,同意把赔款直接打到账户。注意,必须是对方去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保险公司才可能将赔款给到我方。之后跟维修店协商,先开出维修发票。因为自己车子还在维修店押着,所以维修店有理由答应要求。我方拿着维修发票找责任方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就可以绕过耍赖的责任方,直接和他的保险公司谈理赔。等赔款到账后再拿去维修店付维修费即可。
  
  2、打110报警,通过警方来处理
  
  如果事故的责任方不肯付钱,严格来说就已经属于经济纠纷了。此时交警已经判责,但并没有再多的干涉权利。那么就要打110找警察了,正常来说,警察会打电话警告责任方。对方感到压力,说不定就会乖乖垫付钱了。
  
  3、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如果咱们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就是由咱的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后,代替去向责任方追要赔偿款。所以每年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条款细则,尤其是“代位追偿”,很多保险公司都将其写入了保单的条款说明里,大家要仔细看看,避免给咱自己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4、给责任方发律师函,必要时打官司
  
  如果以上几招都不适用,那就要升级到法律层面了。可以委托律师给肇事方发律师函,这样能给到对方压力,因为一般人应该很少收到律师函,收到律师函就说明事态严重。此时可能肇事方就跪地求饶了。如果他依然强硬,那就只能法庭上见了。打官司这个方法是最麻烦的,也需要破费,所以迫不得已还是尽量到最后才使出。
  
  对于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通常都是可以报警处理的。需要注意的是,在事故发生之后,若是双方并没有及时报警,若是选择了私了,但之后又不能协商出一个明确的赔偿方案,此时再次报警,当地的派出所是有可能并不是受理的。
  
  

·苏州交通违章罚款怎么交
    苏州交通违章罚款怎么交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了私家车,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马路如果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就会有车辆违章,那么苏州交通违章罚款怎么交?都可以在哪里交违章罚款?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交纳苏州交通违章罚款的办法。 (一)去交通队交违章罚...

·2023的拆房赔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

·涂饰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涂饰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的生命,不同的工程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不同的要求。因此,涂饰工程质量要求也有着不同于其他工程的质量要求,人们需要在具体实践中依照该工程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质量要求。 涂饰工程质量要求 一、清漆 1、施工前选...

·上下班时间走路摔骨折了算工伤
    上下班时间走路摔骨折了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

·专利国际申请在中国的效力终止
    专利国际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或者在规定办理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期限届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国际申请在中国的效力终止:

    一、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中未写明国际申请号的;
...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

·十四岁持刀伤人有无罪?
    十四岁持刀伤人有无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

·因产品品质问题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因产品品质问题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在经济环境不好的时候,客户拖欠货款的事情时有发生,这是困扰很多供应商的一个问题。其中有些客户反映,收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因此而不支付货款,但是其又拿不出什么证据。那么因产品品质问题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针对这个棘手问题,我们为您介绍下。一、因产品...

·公司在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在北京买房条件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只要是以公司名义购房,均需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不享受税率减半的优惠。其次,公司购房还得多缴纳房产税和印花税。即使是以本人名义注册的公司,要想把公司购房转到个人名下,也必须通过转售程序,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这不仅得再多...

·盗窃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分为了四个方面,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以及客观方面。《刑法》规定的四百多个罪名,自然没有一个罪名在四个方面都是一样的,否则也就没必要规定为两个罪名了。而不同的犯罪其实侵犯的客体不一样,那其中盗窃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