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能结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能结婚?
您的位置:首页  »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能结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能结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不能结婚,早婚,是指公民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情形。属于违法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男女双方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对男女最低的结婚年龄予以规定,是古今中外法律的通例,其主要是由于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决定的。根据人类生长的规律,男女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其身体、生理和心理才发育成熟,如果过早的结婚,开始过性生活,会对男女双方当事人的身体和心理带来不利的后果。如果过早的结婚,当事人还不完全具备判断和处理事务的能力,很难承担婚后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因此,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男女当事人结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违反了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因此,新修正的婚姻法将其规定为无效婚姻。国外也有这样的规定,如意大利、俄罗斯。俄罗斯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应认定婚姻无效。意大利规定,违反未成年不得结婚规定而缔结的婚姻无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关部门在确认某一个婚姻是否有效时,只能对男女当事人在有关部门确认其婚姻是否有效时仍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确认为无效婚姻。如果男女双方在结婚时的实际年龄低于法定结婚年龄一、二岁,等一、二年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或有关部门要确认其婚姻无效时,男女双方当事人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能确认其婚姻为无效婚姻。简而言之,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应当在男女当事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届至前提出或确认其婚姻无效。二、哪些情况是法定的结婚条件结婚条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必须要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年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原则。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两个方面:1、结婚的必备条件有: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②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与当代外国的立法比较,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实行的是倡导晚婚的允婚制。③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2、结婚的禁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家都非常了解,结婚必须要符合法律当中的构成要件,也就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其次就是必须达到法律当中规定的年龄。如果没有达到法定年龄,但是登记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
  
  
  

·如果单位犯罪的如何处罚?
    单位犯罪的如何处罚(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

·员工被辞退了年假没休完怎么办
    员工被辞退了年假没休完怎么办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

·工程违约金日千分之二是法律规定正常范围?
    工程违约金日千分之二是法律规定正常范围?是正常范围。首先,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是: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

·房东偷税漏税会怎样
    房东偷税漏税会怎样?《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

·工程预付款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预付款纠纷怎么处理一、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建设单位在依据合同条款支付工程预付款后,施工企业迟迟不予进场施工,占用建设单位资金,或提出种种不合理条件,对建设单位进行要挟,不能满足则拒绝进场施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版)》中关于工程预付款的约定中只规定了工程预付款...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误工费计算方式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

·手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手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手指工伤伤残等级鉴...

·民法中的抗辩权的特征和类型
    民法中的抗辩权的特征和类型 抗辩权是承认他人请求权的存在,但是拒绝履行而产生的一种权力,通常发生法庭上双方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为维护自己的利益阻碍他人的观点,那么,民法中的抗辩权有那些特征和类型,与其它抗辩有那些区别,接上来的律师为你详细说明。 (1)抗辩权特征 ①抗辩权限于法...

·刑事裁定书(根据授权核准死刑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20

  
  (××××)×刑核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中级人民法院于××××年××...

·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
    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 一、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 对按政府法规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