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减刑最多能减多少年ʦ绰13951899110
减刑最多能减多少年
λãҳ  »  
 

减刑最多能减多少年

www.nj48.com Ͼͬʦ

    一、减刑最多能减多少年?
  
  减刑标准规定最多减原刑罚的一半,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具体减刑标准如下:
  
  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2、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3、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4、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减刑的条件
  
  根据我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一是认罪服法;二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是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四是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是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二是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三是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四是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五是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六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有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是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是检举监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是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四是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五是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六是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七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减刑的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中规定,减刑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未成年工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未成年工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1、办事依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凡招用16-18周岁未成年工的企业,需向各镇街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2、办理程序:企业招用未成年工后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办理登记手续,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对...

个人借款纠纷?
    个人借款纠纷有哪些 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在实践中,个人借款的双方基本上都是熟人,可能是基于熟人之间的信任或者是自己法律意识的淡薄等原因,导致了个人借款纠纷频频发生,那么,在现代社会中,个人借款纠纷究竟有哪些呢,而我们又该如何去避免这些个人债务纠纷呢?下面将为您具体阐明。 一...

现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有什么原则?
    现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有什么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

什么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什么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引诱、...

劳动纠纷案件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不服...

有个欠钱不还的大姑子怎么办?
    有个欠钱不还的大姑子怎么办? 一、有个欠钱不还的大姑子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

缓刑人员有什么限制 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有哪些
    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如果真的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往往还是想让自己被判缓刑的,因此就会选择聘请律师来提供辩护。但作为缓刑人员其实也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那究竟缓刑人员有什么限制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 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是...

债权无效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债权无效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债权中是可以存在抗辩权,但是抗辩权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债权无效抗辩权也是经常存在的。如果一方认定债权无效,债权人就可以依法行使抗辩权,驳斥无效的判定,依法取得自己对债权的所有权。对于债权无效的情况,抗辩权该如何行使是您必须了解的...

余杭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余杭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

《侵权责任法》关于工伤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侵权责任法关于工伤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我国工伤认定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工伤赔偿责任的特殊性体现在赔偿责任不因受伤害者对损失的发生存在过失而得以免除。例...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