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共同财产范本格式是怎样的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共同财产范本格式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共同财产范本格式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共同财产范本格式是怎样的
  
  一、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共同财产范本格式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书
  
  男方:×××,男,汉族,××××出生,身份证号×××××××××××××,住×××。
  
  女方:×××,女,汉族,××××出生,身份证号×××××××××××××,住×××。
  
  男方与女方于×年认识,于×年×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日生育一女儿,名×××。现因男女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双方共同所有位于的房屋一套,现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归女方所有。
  
  2、存款、名下所有银行存款,均归女方所有。
  
  (三)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务,均为男方承担。
  
  (四)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五)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二、协议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其实,法律也没有规定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分割财产,如果夫妻之间有婚内财产协议,离婚的时候自然就不涉及财产分割问题了,至于离婚协议书的写法,离婚协议书的写作格式是很简单的,正文中的内容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
  
  

·变更法人一个月可以贷款吗
    公司变更法人一个月之后是否可以贷款,主要还是得看银行或贷款机构的规定,公司可以尝试去申请贷款,不过可能大部分银行和贷款机构会拒绝。公司刚刚变更了法人,这些银行和贷款机构可能会觉得公司经营不稳定,也就会发放贷款后风险会比较大。《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

·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自住型商品房需要的材料明细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

·刑事诉讼法最高检规则未成年人讼程序有哪些?
    少年强则国家强,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应从小抓起,对处于叛逆期的青年更应该加强对他们法律知识方面的教育。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完全避免青少年犯错误,下面我们来给您普及一下刑事诉讼法最高检规则未成年人讼程序有哪些?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指...

·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职员在失业之后,就没有了收入来源,若职员在职期间,用人单位代其缴纳了社保,那么不仅在此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年老后,也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就实际情况而言,企业单位一般会给职员买社保,那么,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一、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公司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1、先在企业的所...

·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为了维护好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很多人都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钱借了出去,并且有时还不好意思直接跟对方约定利息。那在实践中,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呢,换言之,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

·醉酒驾驶撞车怎么处理
    醉酒驾驶撞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刑...

·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去哪里开庭
    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去哪里开庭 一、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去哪里开庭? 开庭一般在案件管辖地法院开(也就是与侦查的公安机关、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相对应的法院开庭),有时为了普法的需要,也在犯罪地法院开。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与各级人民法院管辖审理的案件范围相适应。 ...

·强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强奸行为多数都被认定构成强奸犯罪,这个过程中需要了解清楚强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然后与实际的行为最出对比,若完全符合的话,那么就能判定构成强奸罪了。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1、行为对象:“妇女” 一般认为是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成年妇女,被害妇女的社会地位、思想...

·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区别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区别是怎样的?在生活中,关于土地的使用我们会接触到土地使用权经营权两个概念。有的人对此还不是很了解,认为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就拥有土地的经营权,就可以对土地进行任何处置。那么您是否知道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区别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区别首先,土...

·窝藏罪与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虽然《刑法》中将窝藏罪与包庇罪规定在了一起,但很显然这属于两种不同的犯罪,即使在一些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终归还是不同的。那到底窝藏罪与包庇罪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窝藏罪与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