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急需用钱的情形,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贷款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急需用钱的情形,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贷款
您的位置:首页  »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急需用钱的情形,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贷款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急需用钱的情形,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一般在一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但是我们可能会发现,在不同的贷款中,需要偿还的本息金额依然存在差别,那么不同类型的中国银行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在这里,我们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中国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
  
  1、短期贷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4.35%。
  
  2、中长期贷款
  
  一至五年(含五年)为4.75%,五年以上为4.90%。
  
  二、不同类型的利息计算方法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期内不是按月偿还本息,而是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经常会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法,该方法下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乘[1+年利率(%)] ,其中年利率等于月利率乘以12。
  
  2、等额本息还款利息计算
  
  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前期所还的利息比例大、本金比例小,贷款后期本金比例大、利息比例小。等额本息还款法的特点是本金逐月递增,利息逐月递减,月还款数不变。
  
  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如下:每月应还金额:a乘[i乘(1+i)^n]/[(1+i)^n-1](注:a贷款本金 i贷款月利率 n贷款月数)。
  
  等额本息计算起来很复杂,用户可以利用计算器算贷款利息。
  
  3、等额本金还款利息计算
  
  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将本金平均分摊到每个月内归还,同时付清上一还款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等额本金还款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金额 = (贷款本金 / 还款月数)+(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乘每月利率。
  
  等额本息计算起来很复杂,用户可以利用计算器算贷款利息。
  
  4、月管理费的利息计算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很多银行或小贷公司往往会收取月管理费、一次性费用,这些其实都是利息的一个变相称呼。
  
  贷款10万元,如果某贷款产品的月管理费为0.55%,用户要支付的费用为 费用总额=贷款本金乘月管理费乘月数,即 100000乘0.55%乘12=6600元。
  
  而所谓一次性费用,它的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乘一次性费用的费率。
  
  上述内容是我们总结出的中国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方法,总而言之,计算贷款利息,需要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不同类型的贷款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可依照上文对照进行计算,如果您在计算过程中遇到了困难,请联系网站的在线律师获得帮助。
  
  

·农村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现如今,为了土地规划更加明确,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地方都开始对当地农村的土地进行升级和改造,农村铺设高速,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并对涉及相关土地的农村住户进行补偿。但是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农村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请看下文。 一、农村高速征...

·签劳动合同签完不给我一份
    签劳动合同签完不给我一份 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单位都是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而如果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

·什么是转继承什么是代位继承?
    什么是转继承什么是代位继承?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另外,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只要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且没有...

·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
    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 有外遇如果存在重婚、同居的行为,大致上还是会平均分割,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如何认定过错? 过...

·醉驾必须先拘留7天吗
    不是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所以拘留不是必须要拘留七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寻衅滋事罪既遂如何处罚
    寻衅滋事罪既遂如何处罚 一、寻衅滋事罪既遂如何处罚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

·肇事造成对方车损逃逸应被追究什么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中,有些情况较轻微,不会造成人员的伤亡,但不可避免的就是车辆碰触发生损毁,那么交通事故如果肇事造成对方车损然后逃逸的应当如何判处呢?这种情况需要追究对方的经济损害全,包含修车费以及车上货物的损坏费用。按照逃逸罪进行抓捕。具体请看下文。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

·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在私人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此时所需要签订的书面合同内容,其实多半都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的,这就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样了。因而当事人买卖房屋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样本,供你参考阅读。 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解除拘传由什么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解除拘传由什么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拘传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并通知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二、拘传的对象根据公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