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
您的位置:首页  »  
 

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
  
  一、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
  
  要砍伐树木,必须向林业行政机关申请《采伐许可证》,按照《许可证》界定的数量、地点、时限进行采伐,否则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八条:采伐林木必须中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关于砍伐树木需要获得许可证的规定是怎样的?
  
  《森林法》
  
  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第五十七条 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方便申请人办理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
  
  第五十八条 申请采伐许可证,应当提交有关采伐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权属等内容的材料。超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面积或者蓄积量的,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
  
  第五十九条 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的,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发采伐许可证。但是,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采伐许可证:
  
  (一)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
  
  (二)上年度采伐后未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三)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
  
  (四)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禁止采伐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即使树木是自己种植的,在没有按照要求获得采伐许可证的前提之下,也是不得砍伐的,否则砍伐树木的行为会构成刑事犯罪。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获得采伐许可证的程序比较麻烦,就自己伪造该证件,也不能向他人购买假证件。
  
  

·有哪些犯罪未成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
    哪些犯罪未成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1.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已满16周岁的人,应对任何犯罪负刑事责任;2.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

·法律上交警罚没款是啥意思
    法律上交警罚没款是啥意思?1、交警罚没款是违反交通法规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

·离婚打官司如何进行索赔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一方进行赔偿的问题,这就是我们说的离婚损害赔偿。那么您知道这个离婚打官司如何进行索赔吗?由于这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我们就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分析。 一、离婚打官司如何进行索赔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

·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后会让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安置的方式,可以是实行产权调换,可以折算成货币进行作价补偿,还可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那么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呢?为你解答。一、漳州市房屋拆迁房的重置计价标准:框架结构750元/平方米,混合(砖混)...

·扰乱法庭秩序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全文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2009年9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发布 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个人买卖房屋交什么税费?
    个人买卖房屋交什么税费? 近年来,随着国家调控政策的深入,二手房交易税费种类有所增加,由于市场景气度不高,二手房买卖也从原先的卖方市场,逐渐向买方市场转变。在此情况下,二手房交易税费由哪方承担,已经成为交易中存在的一大问题。那么,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来交?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个...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是什么? 公司法对公司的各类活动在法律上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对企业公司的各种法律行为起到了规范作用,维护了市场的经济秩序。对于公司法,2017年国家对其进行进一步的修改,使其更加地完善和具体。那么,2017年公司法司法解释二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合同到期无补偿的情况是怎么回事
    在现实的实际工作活动中,劳动合同到期是您经常遇到的问题。合同到期后不续期会有两种情况产生,一种是有补偿的离职,一种则是无补偿的离职。那么合同到期无补偿的情况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合同到期无补偿的情况是怎么回事 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

·私营企业股东分红纳税是否需要?
    私营企业股东分红纳税是否需要? 一、私营企业股东分红纳税是否需要? 总的来说,股东取得的分红是需要纳税的。但如果单位持续五年无正当理由不给股东分红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具体法律的规定 一般来说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有形成税后利润的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这...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