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事项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4、明晰股权结构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6、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2)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8、股权转让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相信您在看完了上述内容后,知道在签订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事项包括哪些了吧,这些都是与当事人利益相关的,因此一定更要慎重对待。只有一份好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保障。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章停车哪里交罚款?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章停车哪里交罚款?当代社会,让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现一些违章的行为,比如说比较常见的一种违章行为就是违章停车,违章停车需要缴纳罚款因此您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章停车哪里交罚款?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

·被行政拘留以后还有可能判刑吗?
    被行政拘留以后还有可能判刑吗 一、被行政拘留以后还有可能判刑吗 一般不会,两者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决定。而刑事拘留是触犯刑法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只有在治安拘留期间,案件性质发生转化的,才可转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适用的是...

·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福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福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当拥有使用权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后,政府会给予被征用地的对象一定的征地补偿,不过各地的政策不同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也有所调整,福建的农村征地补偿的标准根据当地的政策与其他地区就有一定的差异,基于此,我们为福建的朋友们贴心整理了福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以供你...

·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
    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保证,劳动合同法是在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不同地方的劳动合同法也是有所区别的,那么重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重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一、总 则 1、为了贯彻实施《中...

·城市中的私房其实就是指那些由公民个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对于这
    城市中的私房其实就是指那些由公民个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对于这些房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条件下,那么当事人可以自由进行买卖。不过此时确定城市私房的价格就是比较复杂的了,那究竟该价格要怎么确定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城市私房买卖价格如何确定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私闯民宅气到老人住院定什么罪
    私闯民宅气到老人住院定什么罪 一、私闯民宅气到老人住院定什么罪? 私闯民宅气到老人住院定非法侵入住宅罪。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可以吗?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可以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补办依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

·在离婚后
    在离婚后,在分割财产方面首先要分清楚什么是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前的财产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参与分割。而对于婚后取得的,即使是登记在个人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在离婚后,当然可以进行分割。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后是由那一方抚养的问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
    如今,房屋出租是一项很不错的收益。当然,房屋出租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要求进行,办理好相关手续。那么,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类问题。 一、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