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员工主动离职工资需要发清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员工主动离职工资需要发清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员工主动离职工资需要发清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员工主动离职工资需要发清吗
  
  一、员工主动离职工资需要发清吗?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需要结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者离职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虽然国家法律制度,要求离职的时候就一次性结清楚所有的工资,但社会生活中,绝大多数的公司可能都等到开工资的时候才要给离职的员工付工资,这个问题员工也可以灵活处理,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拖欠工资即可。
  
  

·在我国合资公司法人怎么决定
    在我国合资公司法人怎么决定合资公司如今是比较常见的公司。对于合资公司来说,公司的利润和债务需要通过承担。同样的,合资工资也是需要有公司法人的。不过,对于合资公司来说,公司是由多人合伙投资的,所以在决定公司法人的时候,也需要尊重其他人的意见才可以。那么,在我国合资公司法人怎么决定?...

·专利权利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专利权利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1、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左边的“办事区、表格”一栏中有《100016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2、提交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是单位,因其合并、分立、注销或者改变组织形式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登记管理部...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叫做工伤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叫做工伤。工伤认定申请应该在1年之内,但是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工伤认定延期申请书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劳动部门书写。最好不要延期,直接申请,会省去好多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规定在一年里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具体应根据当地劳动部...

·商品买卖合同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商品买卖合同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往往存在着买卖交易的经济行为,书面合同的签订更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这样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共同遵守,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合法有效的合同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个范本,来了解商品买卖合同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商品...

·企业可以辞退孕妇吗?
    企业可以辞退孕妇吗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相关概念阐释 (一)质押 质押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动...

·怎么到医院开具车祸误工费时间?
    怎么到医院开具车祸误工费时间?开具车祸误工费只需要到治疗病情的医院并按照实际需要治疗的时间开具,并加盖印章即可。误工证明又称“误工及收入证明”,是举证当事人合法收入的重要依据,也是伤者向肇事方索要赔偿的重要证据材料之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二、怎么开误工证明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

·一、孙子有继承权吗?
    一、孙子有继承权吗按照《继承法》规定,孙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依继承法规定,第二顺序继承人要在没有相关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依照法定继承的才能实际继承得遗产,所以,孙子有继承权,但实际能否继承的到被继承人的遗产,就要看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了,遗嘱继承就不轮其继承顺序了,只要遗嘱...

·劳动者请假程序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直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条文中,在对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规则的表述上有两个专有名词:劳动纪律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是指由用人单位制定的要求全体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共同遵守的劳动行为规则;规章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制定的旨在保证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和享有劳动权利的规则和制度。二者的区别在于:...

·下班途中没有出公司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没有出公司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途中没有出公司摔伤算不算工伤 按工伤处理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