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公起诉期限规定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公起诉期限规定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公起诉期限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公起诉期限规定是什么?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公起诉期限规定是三年的时间。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再次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也就是说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1、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分割,没有诉讼时效的要求。2、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诉讼时效是一年。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3、再次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为之日起两年内起诉。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当代社会,男女双方可以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作出协商,当然了有些人协商完毕之后,认为财产的分割是不公平的。因此想要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重新的对于财产进行分割,此时就有诉讼时效的规定。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考虑哪些因素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考虑哪些因素实践中,夫妻在离婚时,对一项债务的清偿有时会存在“踢皮球的情况”,即夫妻俩都不愿意由自己偿还,认为该债务应该由对方偿还,这时就需要对该项债务进行认定。那么,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认定呢?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应考虑哪些因素?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 一、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 一、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是常见的质押贷款类型,它是指借款人以存货作为质物向信贷人借款,为实现对质物的转移占有,信贷人委托物流企业或资产管理公司等成为第三方企业,代为监管和存储作为质物的存货。 首先,由于金融机构不得从事...

·被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
    一、被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不一定,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属于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重的一种,而一般只有对符合规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采取这种措施。逮捕的条件是: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

·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
    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算?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算 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人民币贷款利率: 1.农业银行个人掌银APP,首页“全部→贷款→贷款服务→贷款利率”。 2.农业银行门户网站(www.abchina.com),首页“在线办理及费率→费率信息→贷款利率→人民币贷款利...

·2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2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对原来的劳动用工制度将产生一些重大的转变。企业要及时转变用工观念、理顺劳动用工制度,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过去的企业用工中,经常存在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

·合同到期后能辞退员工吗?
    合同到期后能辞退员工吗? 一、合同到期后能辞退员工吗?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加上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人的思想观念的开放性,借贷已经成为一件很普通的行为。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借贷的形式也多种多...

·工伤认定时效中断怎么办?
    在我们工作中,可能会因为不幸而发生意外造成自己受伤。如果受了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工伤认定是需要在一定的时期内进行的。那么,如果工伤认定时效中断应该怎么办?工伤认定的流程又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认定时效中断怎么办? 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

·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一、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

·解除事实婚姻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解除事实婚姻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解除事实婚姻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甲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人介绍于______年结婚,婚后没有补办结婚手续。甲乙双方婚后育有____个子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