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管制期犯间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怎么判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管制期犯间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怎么判刑
您的位置:首页  »  
 

管制期犯间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怎么判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管制期犯间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怎么判刑
  
  一、管制期犯间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关于管制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 【管制期满解除】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三、数罪并罚刑期怎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综上所述,像这种情况等于对罪犯是数罪并罚的,但在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情况下,不可能再对罪犯判处管制。管制这种判罚方式,只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特别轻微的犯罪分子。
  
  

·第二次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判离婚?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是法院没有判决夫妻离婚的话。日后还可以提出第二次离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判离婚? 我国婚姻法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有谅解书诈骗才能取保候审吗
    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即可。受害人的谅解很重要,属于直接影响到对罪犯的判罪量刑的一个方面,说明犯罪的社会后果和影响小了。由于该案犯能主动自首,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还赃款,并得到受害人谅解,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离婚后可以一个人抚养孩子吗?
    离婚后可以一个人抚养孩子吗?离婚后的抚养权问题是对孩子来说非常关键的,有些狠心的父母为了给自己减少负担都不想抚养孩子,但是就算再怎么不想,也是必须要抚养的,因为这是法定的义务,关于离婚后必须一个人抚养孩子吗这一问题,我们谈了下自己的看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

·正当防卫的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对不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是正当的合法行为,无须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

·土地使用权在在建工程怎样转让
    土地使用权在在建工程怎样转让 一、在建工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

·一、结婚后彩礼是属于女方的吗?
    一、结婚后彩礼是属于女方的吗?结婚后的彩礼不一定属于女方。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

·湖南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是一种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并且盗窃犯罪在发生的时候,很有可能会引发其他的犯罪行为,所以国家针对盗窃的这种犯罪活动的量刑一般来说是比较严格的。但是盗窃罪所涉及的具体金额和犯罪情节都是不一样的,所以量刑标准也是有所出入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湖南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

·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是多久,它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是多久,它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犯罪嫌疑人要是能够满足一定的条件,家属是可以申请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但是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那么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是多久 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需要请律师么
    不管是在怎样的案件中,我们总能看到律师的身影,而多数情况下律师都是由当事人委托聘请的。那么具体在刑事案件中哄,您知道刑事案件需要请律师么?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案件需要请律师么 刑事案件需要请律师吗?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是有必要...

·滥伐林木罪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滥伐林木罪的最新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林业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相干规定,滥砍乱伐的几种情况及处罚标准:(1)滥伐林木2立方米以下的或幼树50株以下的,处其砍伐树木价值2—3倍的罚款,补栽5倍的林木。(2)滥伐树木2立方米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