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交通事故分两次起诉可以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交通事故分两次起诉可以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一、交通事故分两次起诉可以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交通事故分两次起诉可以吗?
  
  1、交通事故分两次起诉是可以的,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责任还认定还没出来的情形,若是受害方需要住院治疗,但是没有经济能力的,此时可以起诉要求先予执行支付医疗费,然后伤残鉴定出来后可以再次起诉。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赔偿案分两次起诉就变成两个案件了。
  
  2、一般情形下,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是要等损失确定后再起诉的,若是损失没有确定就提出赔偿请求,且起诉的理由不合理的,法院可能并不会受理诉讼请求。这是由于原则上来说,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问题或相互关联的问题,不能分两次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同一交通事故的互不相关的不同问题,虽然可以分两次诉讼,但牵涉了更多精力,提高了诉讼成本,一般人不会这么做。
  
  二、交通事故起诉流程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从原则上来说,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问题或相互关联的问题,不能分两次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故此一般情形下,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是要等损失确定后再起诉的,对于那些损失没有确定就提出赔偿请求,且起诉的理由不合理的诉讼请求,法院可能会驳回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的时间有多长?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在一些大型活动当中,往往需要对场地进行租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
    在一些大型活动当中,往往需要对场地进行租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也会签订相关的场地租赁合同以进行保障。然而签订合同的流程各不相同,较为复杂,那么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具体为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 场地租赁当事人应使用...

·交通事故现场如何勘查
    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交警部门作出处理的,而交警在作出处理之前,会先根据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必要的勘查,那么实践中交通事故现场该如何勘查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现场查勘的主要内容包括: 1、车辆刹车痕迹。据此判断肇事前车辆行驶速度及行驶路线...

·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类似商品”
     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商品,其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场所等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如果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易引起消费的误认误购,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企业生产的商品,判为类似商品。例如,大衣、浴衣、内衣裤、茄克等,他们的名称不同,但他们在用途、功能、销售渠道及所用原料等方面都...

·劳务关系有加班费吗?
    劳务关系有加班费吗?这是很多上班族都关心的问题。在现代生活中,上班族,打工者在企业面前往往是弱势群体,公司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让员工加班的事情更是家常便饭,司空见惯。为保障劳动者权益,需要我们思考的是,有没有什么法律能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班费能写如劳务关系合同中么?下面由网我们...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泥购销合同...

·专利权的类别是怎样规定的
    专利权的类别是怎样的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了也不还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了也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

·对于罪犯可以买新农合保险么
    对于罪犯可以买新农合保险么对于罪犯可以买新农合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二、新农合保险的需求是什么在以上的这些...

·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
    《继承法》中的一般应当均等的规定,是处理法定继承时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但针对特殊情况,也有多分和少分的特殊原则,继承法采用的是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方法,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