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律师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收费是多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律师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收费是多少?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律师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收费是多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律师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收费是多少?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
  
  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00元。
  
  律师代理被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原告要求赔偿的金额)3%~5%,一般最低不少于2000元。
  
  交通事故起诉费是多少
  
  起诉案件每件费用与索赔额度有关:
  
  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照1%交纳;
  
  二、交通事故律师费谁出
  
  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
  
  律师费用水平现在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但是收费文件给的是一个收费幅度,当事人要跟律师协商后确定具体数额。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国家对律师费通常规定了最低标准,如果案件复杂、难度大、所需时间较多,律师费用可能是最低标准的4倍。这都需要双方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商定。
  
  另外,还有一种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即当事人不付或只付少量费用,律师在打赢官司拿到钱之后,再按先前约定的比例收费。
  
  律师费一般是当事人自己承担。如果对方自愿承担这笔律师费的话,也是可以的。
  
  注:
  
  a、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律师可以免费代理或低于上述标准收费;情况特殊的,双方可以协商;
  
  b、交通事故受害方律师费支出,按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
  
  c、聘请律师需要双方签定有律师事务所盖章的《聘请律师合同》、《委托书》,并出具律师事务所盖章的收费发票。
  
  针对于交通事故调解,如果不是特别复杂的话,基本上是不需要进行聘请律师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进行好赔偿,协商即可,如果双方达成不一致的话,那么可以通过交警部门的调解来解决问题。最终交警部门调解不了的话,只能够通过法律诉讼,这样才需要聘请律师。
  
  

·重婚后的配偶有没有继承权
    重婚后的配偶有没有继承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由于是无效的,所以另一方不属于配偶,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重婚行为的另一方是没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

·逃避追缴欠税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逃避追缴欠悦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偷税罪、抗税罪一样,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如果侵犯的不是国家...

·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
    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一、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 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

·劳动关系仲裁代理词应该怎么写
    关于劳动关系而发生的纠纷问题,我们时有听说。当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以后,有些市民会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需要写一份关于劳动关系仲裁代理词,向法院陈诉相关的问题。所以了解劳动关系仲裁代理词应该怎么写,是很重要的。 劳动关系仲裁代理词应该怎么...

·最新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按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
    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酒精含量超标的,是醉驾行为也是犯罪行为。那么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相关事项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关于办理醉驾指导意见有哪些?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关于如何认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研究,危险驾...

·持有、使用假币罪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法律上国家医保具体是什么
    法律上国家医保具体是什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基本医疗保险费...

·持刀故意伤人罪怎么判
    持刀故意伤人罪怎么判 一、持刀故意伤人罪怎么判 涉嫌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