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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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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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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起诉离婚怎么办?
  
  被起诉离婚怎么办?
  
  ?被起诉离婚后,一般被起诉者是会收到法院传票的,此时就只能应诉了。
  
  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因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如果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夫妻财产分割、夫妻债务分担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不认同,那就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让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我国《民法典》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诉讼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无效来决定。
  
  同时,我国法律对于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个: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在上述列明的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之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还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综上所述,关于如果被起诉离婚怎么办的问题,首先要进行应诉,去次要视被告人的具体要求而定,如果被告人不同意离婚,则应根据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准备对抗性证据,如果被告人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有异议的,也应根据对方的诉求准备好相关证据,积极应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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