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江苏省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ʦ绰13951899110
江苏省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λãҳ  »  
 

江苏省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www.nj48.com Ͼͬʦ

    不管是收买毒品还是卖出毒品,其中都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毒品,同时具有贩卖毒品的意思,这样才会构成贩卖毒品罪。此外,我国不同地区贩卖毒品的情况不同,也就导致了各地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详细量刑标准不同。今天,我们为您带来江苏省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具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五年。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较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七年。
  
  (3)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四十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二克或者其它相当数量毒品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每增加五克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七克以上不满十克的,每增加一克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二克以上不满七克的,每增加一克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的,每增加一百克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的,每增加二十克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四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四十克的,每增加二十克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一人或一次,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本条规定之外其他毒品犯罪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予以换算后确定。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适当增加基准刑;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向三人以上贩毒或者三次以上贩毒等情形之一,未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认定为“情节严重”的,可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上三种情形每增加一种,可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组织、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
  
  (3)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
  
  (4)毒品再犯,增加基准刑的10%-30%;
  
  (5)组织、利用、教唆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可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受雇运输毒品的;
  
  (2)有证据证明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
  
  (3)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毒品犯罪在我国是很重的罪,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而以上内容则是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刑法》规定的量刑范围内,作出的详细规定。因此主要适用的是江苏省。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很多员工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都只是草草浏览一遍
    很多员工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都只是草草浏览一遍,并未仔细查看。其实,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是至关重要,它是双方利益的最有利保障。如果将来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是处理问题的重要依据之一,那么劳动者与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哪些细节? 首先,一定要保证劳动合同是在劳务双...

借钱不还起诉后不还怎么办?
    借钱不还起诉后不还怎么办?在借款纠纷中,欠款人到期不履行还款的义务,借款人可以通过诉讼来保证自己的利益。那么借钱不还起诉后不还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借钱不还起诉以后还是不还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一、借钱不还起诉后不还怎么办法院对借款纠纷进行判决以后会...

商标专用权质押有什么作用
    商标专用权质押有什么作用商标权人可以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也就是进行质押。要是债务人不考虑债务的话,则债权人就可以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商标专用权质押具有哪些作用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有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 商标...

商标专用权侵权如何赔偿
    商标专用权侵权如何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

事业公职人员被判缓刑是否会保留公职
    事业公职人员被判缓刑是否会保留公职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判缓刑,不能保留公职。 2、根据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 人民共和 国监察部 第18号令颁布、9月1日实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

一、结婚前的准备及流程是什么?
    一、结婚前的准备及流程是什么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提交4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

贩毒行为是如何量刑的
    贩卖毒品也属于犯罪,根据法律的规定,不管数量是多少都要受刑罚处罚,但是根据情节的轻重、数量的多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本文为您介绍的是贩卖毒品罪如何量刑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

病人有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业医师法》明确规定了患者在就医的应享有的权利: 一、生命权:即一个人在心跳、呼吸、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的再生存权.患者的再生存权使医生在患者心跳、呼吸暂停的情况下,也不能放弃对患者的抢救,应尽一切可能救治。 二、身体权:患者对自身正常或非正常的肢体、器宫、组...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延期交房如何退房?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明了开发商交房时间,但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开发商因其自身原因迟迟不交房给购房者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延期交房如何退房呢?相信您正在为这些问题烦恼着,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排忧解难。 一...

产生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关系
    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关系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