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
您的位置:首页  »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您有没有想过动迁房可以买卖吗,几年可以交易这些问题呢,动迁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动迁房买卖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在下文中对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动迁房一般分为两大类:1、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2、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购买动迁房的风险
  
  动迁房因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因此在选购动迁房时,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看房屋产权归谁所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1、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其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的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2、第二类的拆迁安置房则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一样,风险相对较小。动迁房买卖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下:(1)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动迁房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2)价格因素。目前动迁房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3)人的因素。“共有人”是动迁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以上就是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的解答,动迁房买卖最大的风险还是房屋产权性质的问题,因此在买房的过程中一定要先查明动迁房性质,最好等到屋主有房产证后进行交易。在签订动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尽量把一些风险情况写进购房合同里面。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动迁房买卖的法律问题,不妨来咨询我们网站上的律师,希望我们的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两个人离婚财产怎么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夫妻双方当选择离婚的时候,就会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处理的事情,除了双方协商一致,当双方存在纠纷的时候,私下协商破裂,只能走法律程序时,很多人会需要很多问题,比如财产如何分割,接下来我们就为您简单介绍下两个人离婚财产怎么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知识。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

·一、离婚财产弱者被会优先考虑吗?
    一、离婚财产弱者被会优先考虑吗?是会被优先考虑的;如果双方离婚,在分割两人婚内财产时,应该优先考虑补偿弱者的生活所需。且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二、根据现行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
    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 近年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数量在不断的增加,当然可供当事人解决的方式也比较多,其中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就是其中比较有效的解决方式之一,但根据法律的规定,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现实中,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为你...

·信用卡诈骗罪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信用卡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还是非常大,支付快捷。但是信用卡的使用存在很多风险,因此一些人采取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从而触犯信用卡诈骗罪,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信用卡诈骗罪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在量...

·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不还怎么样 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无论是选择哪
    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不还怎么样 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无论是选择哪种贷款方式,我们要注意,一定要进行及时还款,否则会产生严重的后果。那么,无抵押贷款是否是真的呢?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不还会怎么样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不还会怎么样 贷款还不...

·在我国工伤鉴定是要去哪个部门鉴定?
    在我国工伤鉴定是要去哪个部门鉴定? 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需要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工伤部门会安排在专门的医院去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

·刑事案件中对怀孕的妇女能否羁押
    刑事案件中对怀孕的妇女能否羁押 一、刑事案件中对怀孕的妇女能否羁押? 对怀孕的妇女一般不能羁押,《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

·二套房认定标准
    二套房认定标准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3、全款买过一套房,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4、全款买过...

·法律关于夫妻财产问题有哪些规定?
    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何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何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这是建筑工程公司和居民共同关心的问题。工程质量保证金顺利退还,有利于建筑工程公司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同时也能尽快的得到居民的反馈,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于居民和监管部门而言而言,这是个保证建筑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