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集资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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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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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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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一、集资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二、集资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区别
  
  1、开发者不同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来建造的房屋。
  
  商品房它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个人、外国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2、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商品房只有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
  
  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因此,集资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继承时,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
  
  3、手续申办上的区别
  
  商品房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 》、《房屋销售许可证》。
  
  集资房的土地主要是通过政府划拨,并减免了相关税费。因此,集资房的建设在申办手续的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不同于一般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办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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