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
  
  (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 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 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1.被视为作者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也是著作权原始主体:比如: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
  
  2.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就是作者。(但不能说没有署名的人就不是作者)
  
  (二)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六)规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为遗产可以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还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 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著作权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民法典 的规定转移。”
  
  (三)未被视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四)国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也有几种情况:
  
  1.作者身前将作品原件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
  
  2.作者通过遗嘱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他死后赠送给国家;
  
  3.作者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赠,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国家享有;
  
  2.著作权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没有承受其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著作权由国家享有。
  
  (五)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和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分为三种情况:
  
  A.外国人的作品第一次在中国境内发表;外国人的作品首次在国外发表,三十天内在中国境内发表被视为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
  
  B.双边协议,如两个国际公约;
  
  C.与中国公民合作创作作品的外国作者,但如果中国公民放弃权利或转让权利,而该外国人所在国与中国没有双边协议或不是两个公约的成员国,他也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人与作者的区别:著作权人不一定是作者,但作者可能是著作权人。
  
  

·哪些情况下起诉离婚男方要彩礼钱不会被返还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往往男方都会同时要求女方返还结婚彩礼,而在一些案件中这样的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在一些案件中确实没有被支持的,也就是说此时彩礼钱不会返还给男方。那通常在哪些情况下起诉离婚男方要彩礼钱不会被返还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哪些情况下起诉离婚男方要彩礼...

·夫妻登记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登记离婚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

·建筑工程合同的保权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建筑工程合同的保权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保全事项: 财产保全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为防...

·监视居住刑诉法法条有什么内容
    监视居住刑诉法法条有什么内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

·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
    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

·新婚姻法多大可以领证?
    新婚姻法多大可以领证?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

·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能不判刑吗?
    一、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能不判刑吗?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和受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

·2023年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可以吗?
    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可以吗?2020年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完全是可以的,但前提也是要告知劳动者原因,对于疫情的影响这是无法预见的情形,只要是属于这种情况的推迟同样也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从而不会承担责任。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

·二手房贷款下不来违约不违约
    二手房贷款下不来违约不违约 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 第...

·取保候审由谁决定,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由谁决定,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想要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需要先向有关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后相关机构在审查之后才会做出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那么你知道取保候审由谁决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取保候审由谁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