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有哪些规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有哪些规定?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有哪些规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有哪些规定?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
  
  当单位地址变更时,是不能开发票的;地址变更涉及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在原主管税务局购买的发票剩余的应交回缴销,办理迁移到新的主管税务局,重新购买发票。至于开票系统中的地址,可凭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由服务公司做修改。
  
  个体普通发票申请很简单,持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公章和发票章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一般填表做文书登记到核发购领本正常的五天内就完成了,有了购领本就有领购资格了,如果是网络版普通发票而未上网上申报还需要带U盘。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三条 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 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第二十六条 规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第二十八条 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九条 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由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在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发票,答案当然是不能。
  
  

·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如何处理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办理房屋过户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参加的,否则该过户行为将无法顺利完成,也就意味着新房主将拿不到房产证,而离婚夫妻办理房屋过户亦是如此。那么,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一、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 房屋过户过程中的一方不配合的处理方法 1、诉讼...

·代通知金的适用情形?
    根据《劳动和同法》第4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危险物品肇事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关于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计算,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社保行政部门实际执行的具体规定确定。劳动者请求法院支持其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应当明确其社保待遇损失的金额及计算方式,具体应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咨询。 《社会保险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

·什么情况下专利权终止
    什么情况下专利权终止专利权的取得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而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后,也有可能出现专利权终止的时候。但一般是在规定的情况出现之后,才会导致专利权的终止。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情况下专利权终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

·商品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商品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商品交易这样的事情基本上每天都在发生.普通公民可能在日常生活当中购买一些商品的时候,不会签订具体的合同,基本上都是商家给消费者一个小票,凭借小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如果涉及到一些大型的商品交易买卖的话,就必须签订合同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内容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内容是什么我国的建筑工程中,很多的建筑工程中会用到钢结构,钢结构的建筑对钢的大量使用,就必须确保钢结构工程质量。我国对于工程质量还是钢结构的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每年都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整改和修订。对于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内容是什么,我们特为您整理...

·故意伤害罪判刑后还要不要赔偿
    故意伤害罪判刑后还要不要赔偿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

·合同到期领导不办手续怎么办
    合同到期单位拒不办理退工手续怎么办?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如果老板不给开离职证明(你说的退工单),建议你直接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他们会帮助你的,放心。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不是开退工单,而是由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证明书载明双方当事人某年某月某一天订立的某期限劳动合同已...

·犯罪构成该当性的内容是什么?
    犯罪构成该当性的内容是什么?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是成立犯罪的首要条件。要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看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就具有了构成要件该当性,这是进一步判断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和有责性的前提,也是行为最终成立犯罪的先决条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