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第一,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第一,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您的位置:首页  »  
 

第一,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第一,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第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管局直管的公房;
  
  第三,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第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第五,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第六,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第七,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第八,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出售的房屋,当然,这种情况在涤除抵押权可以正常交易过户;
  
  第九,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另外,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没有按照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权益,这种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存在被撤销的风险,存在交易过户无法完成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损害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损害赔偿适用合同法违约责任一般规则,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数额难以计算的,应在合同当事人签订预约合同可预见范围内,以损失填补为原则,综合考虑违约方的过错程度、守约方的履约情况、合理的成本支出、本约合同机会成本损失以及预约合同内容、签订本...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班组从事_____...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有效吗?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有效吗?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无效,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而且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其次,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虽然一般要求租赁当事人签订的...

·起诉离婚起诉方不到场怎么办?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思想也变得比以往更加活跃,离婚不再是以往那样夫妻难以跨越的境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也渐渐上升,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在协议离婚谈判破裂后,可以考虑起诉离婚,可如果起诉离婚起诉方不到场又该怎么办呢? 起诉离婚起诉方不到场该怎么办 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

·丈夫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其中就包括了一方外遇。在实践中,由于一方有外遇而向另一半提出离婚的情形并不少见。有些丈夫有了外遇,会向妻子提出离婚,这时,妻子应怎么应对呢?今天,我们就和您一起探讨一下丈夫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这个话题。? 一、丈夫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 丈夫出轨要离婚...

·法定带薪年假多少天?劳动者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有哪些?
    带薪年假是我国劳动法中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带薪年假的法律规定也是与我们每一位劳动者息息相关。那带薪年假有多少天您知道吗?其实关于带薪年假很多内容我们都可以从相关法律中找到具体规定的。接下来就与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带薪年假天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租赁的厂房遭遇拆迁,若被排除在补偿范围内如何维权
    租赁的厂房遭遇拆迁,若被排除在补偿范围内如何维权   一、租赁的厂房遭遇拆迁,若被排除在补偿范围内如何维权   承租的厂房遭受拆迁时,承租人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如果被排除在外的,承租人可以携带租赁合同等证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提单的分类和功能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海商法》第71条)简称B/L,在对外贸易中,运输部门承运货物时签发给发货人的一种凭证。收货人凭提单向货运目的...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拆迁后的搬迁工作一般需要很长时间的准备,无论是场地的布置还是机器的转移等各个因素都要考虑在内,而电镀企业更是如此,由于电镀企业对周围环境或多或少的影响,电镀企业的搬迁甚至会受到当地居民的强烈排斥,因此,控制好企业与环境和人的关系十分重要。...

·一、醉驾吊销驾照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醉酒驾车驾驶证从交警部
    一、醉驾吊销驾照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醉酒驾车驾驶证从交警部门作出吊销驾证的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