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让自己的拆迁房屋被合理评估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让自己的拆迁房屋被合理评估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让自己的拆迁房屋被合理评估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何让自己的拆迁房屋被合理评估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详细规定了房屋征收评估的全流程。为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针对性的为您详细解读。
  
    评估机构的选定: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注意,明文规定评估机构是被征收人和征收方共同协商选定的,这里我们广大被拆迁户是有参与权的,而现实生活中往往都是政府单方面选择评估机构。严重影响评估结果的公正性。
  
    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如果政府再拿出当地的所谓房地产交易市场分析数据来定补偿,告诉他们《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已废止。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后进行实地评估: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我们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评估机构就是派一个没有任何手续的所谓评估师来看一眼,就直接讲房子值多少钱,往往这个报价是非常低,非常不合理的。
  
    实地评估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交付报告: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现实的过程往往直接省略公示这一环节,一份评估报告就直接交到被征收人手中了。
  
    老百姓拿到评估报告后通常会很慌张,觉得是不是评估过的房子价值就不能再改变了?不是的,政府往往不会主动告诉被拆迁户救济途径的。律师告诉您以下都是拿到评估报告后的救济:
  
    1、申请复核: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2、申请鉴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上诉救济涉及到申请书的书写和证据的准备提交,建议由专业的拆迁律师代您操作。
  
    温馨提醒:专业人做专业事,事半功倍。盲目操作,事倍功半。
  
  

·企业股东投资转让股权需要哪些材料
    企业股东投资转让股权需要哪些材料企业股东投资转让股权需要的材料有: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

·徇私枉法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

·刑诉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在新闻报道中,幼儿园老师伤害儿童的事件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令人痛恨,如果伤害情节严重的话,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条文对故意伤害罪进行了规定。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也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那么,刑诉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的怎么办
    在签了二手房合同后,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情况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当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的话该怎么办呢?大部分人在遇到了这种问题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怎么办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房产买卖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

·民间借钱写借条还是欠条?
    民间借钱写借条还是欠条?1、民间借钱一般是写借条,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

·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自签字生效开始,日后就必定会有终止的时候。当然,一般情况下需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才会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究竟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合同期限已...

·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的比较是怎样
    在这个社会里,因为经济能力有限的部分人们,会因为需求,会向有钱有经济能力的那一方借钱,或者借了之后没有能力还的,形成了欠条。那么这两者上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以下这几种说法就是详细的对这两者的一个区分。一个是合同关系,一个是债务关系。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对于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根据...

·如果结婚后发现老婆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

·农民工如何用新编劳动合同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我国劳动者中农民工占有很大比例,但是农民工却因为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常常不能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下面我将详细的从维权内容、维权方式、维权途中遇到的困难和相应的解决办法为农民工解决农民工如何用新编劳动合同权益维护农名工如何用新编劳动合同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 如何利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