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形?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形?
您的位置:首页  »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形?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的交通事故之一的,保险公司不赔:
  
  1、车撞自家人不赔
  
  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害。在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中规定,“第三者”的定义中,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家庭成员以及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2、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
  
  一般情况下,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者营业性维修厂被盗,保险公司都不负赔偿责任。因为保险公司认为放在以上场所的车辆,停车场有保管车辆的责任,因此由于保管人保管车辆不善造成的车辆丢失需要由保管人来承担责任。
  
  3、车内物品丢失不赔
  
  专家指出,根据保险产品的保险范围规定,盗抢险的赔偿范围仅仅是车辆本身,而不包括车内的物品。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全赔吗
  
  (一)报案要及时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就要保护现场、抢救人员并及时电话报案。
  
  (二)证明要提供齐全
  
  报案后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或单据:在有效期内的保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经过年检合格的被保险车辆行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此驾驶证必须经过年审合格并确定在准驾车型范围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应的事故证明;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清单以及有关的费用单据。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保险公司是有权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的。而且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不想太麻烦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小事故有小事故的解决方法,大事故有大事故的麻烦,保险不是万能的,超出限额还是要自己掏钱赔付的。
  
  

·同一小区物业费执行双重标准是否合法?
    

    物业在物业费的收取上采取了双重标准,在此小区租房子的人被要求交双倍的物业费。“业主去交物业费,收5毛;出租户去交物业费,居然要1块钱。”物业执行双重标准是否合法?

  能否实行双重标准,相关法规没有明确。“目前物业服务...

·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我们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的,否则很容易造成违规转让,是需要进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可是,您知道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是有哪些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 一、什...

·国家赔偿时效判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如果说国家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的原因所从事的一些违法行为,给普通的老百姓造成损害的话,那么需要进行的是国家赔偿,当然这个国家赔偿申请它是有一定的时效规定的,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国家赔偿时效判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时效判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国家赔...

·合作开发房地产风险
    房地产合作开发是指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一方与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一方或多方在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条件下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18日颁发了法释[2005]5号《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房地产合作开发...

·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一)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二)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这种情况,夫妻双方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往往会发生无法承担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只好寻求共同承担孩子抚养责任一方来一起解决这个问题,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合法解决离婚后孩子在生活上的经济问题的途径,也是合理的诉求。那么,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呢?...

·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主要就是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不管是协议或者是法院判决将房子分配给女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要知道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信用卡诈骗犯罪如何处罚
    实践中,有利用信用卡骗取银行打包贷款的行为,既触犯本罪法条,又触犯第193条贷款诈骗罪,这种情况下就是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不同的法益,那此时应该从一重进行处罚,还是数罪并罚了,这就关系到了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罪数问题了,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罪数形态 构...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使用市房地局制定的2000年版合同示范本,受让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n...

·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怎样写?
    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怎样写? 现如今经济发展愈发繁荣,经营权的变更较之以往也活跃了不少。而我们知道在经营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价格成了转让合同能否达成的关键因素。所以对于合同的签订一定要特别关注。以下是我们为您精心准备的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