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因为父母也是女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父母可以放弃继承权吗?父母可以放弃继承权,只要是继承者自己的意思表示就可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司法实践中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由于意外事故的发生,现实生活之中,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情形也是时有发生的,此时父母也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与其他的诸如女婿等法定继承人一起来协商遗产的分割。也即父母的继承权并不会因为女儿出嫁就消失。
  
  
  

·一、离婚赔偿条文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赔偿条文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

·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我们都知道,对于企业入股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既可以通过资金入股,也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技术等无形资产入股,还可以通过土地或者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价入股。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在我国是有具体规定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根据规定,...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财产中具体包括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与夫妻一方所有财产。针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当然在需要进行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实际的处理也是不同的。那您知道这个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一类区片范围:西北部残垣沟壑区补...

·一、劳动者与单位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
    一、劳动者与单位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 劳动者与单位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获得赔偿金的。但是前提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必进行赔偿,单位也不必支付任何的赔偿金。 二、为什么要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

·工伤鉴定申请多久才能出结果?
    在工作当中发生意外事故之后,不少人都会通过医疗保险来减轻自己因为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费用负担,但是想要申请工伤保险也是不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因为申请工伤保险的话,还是有比较多的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比如说工伤鉴定申请,但是这个鉴定的结果是需要时间的,那么工伤鉴定申请多久才能出结果...

·受害人没有损失可以定绑架罪吗
    受害人没有损失可以定绑架罪吗绑架他人虽然没有勒索到财物,但只要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了他人,则构成绑架罪。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刑...

·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可以签订吗?
    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可以签订吗? 股权质押合同可以与自然人签订吗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签股权质押合同,而且一般情况下,法律上都是承认的。 有关规定: 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

·天长市针对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天长市针对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企业拆迁补偿构成 (一)是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产生的补偿等; (二)是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

·肖像权有哪些
    肖像权有哪些权利一般我们所说的肖像权就是人们对自己的肖像所享有的权利,关于肖像权很对人都不清楚有哪些具体的权利。了解好肖像权的内容才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今天整理了关于肖像权有哪些权利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