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减刑可以减几次?减刑流程下来要多久?ʦ绰13951899110
减刑可以减几次?减刑流程下来要多久?
λãҳ  »  
 

减刑可以减几次?减刑流程下来要多久?

www.nj48.com Ͼͬʦ

    一、减刑可以减几次?
  
  减刑次数是没有限定的,但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实际基本达不到。
  
  对于已经判刑送入监狱的,应当认真遵守监狱里的管理规定,认真认罪悔过,积极参加劳动改造,争取减刑机会。
  
  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
  
  1、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二、减刑流程下来要多久?
  
  一般在一个月内做出裁定,案情复杂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一条 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四)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根据情况,分别适用前款的有关规定。
  
  减刑的程序主如下:
  
  1、日常考核。根据留所服刑罪犯的表现进行计分考核。
  
  2、监室推荐。各监室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根据其日常得分公开评比推荐,报管教民警同意。
  
  3、集体研究。看守所对监室推荐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减刑人员。
  
  4、公示。将拟减刑名单公示。罪犯若有异议,可以向所领导、驻所检察人员投诉、举报。"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对于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被宣告缓刑罪犯的减刑,有关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不得延长时间。
  
  三、减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减刑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二)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四、减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减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据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
  
  减刑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1.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这一点是区分减刑与量刑制度的根本所在。
  
  同为立功表现,如果是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则可以作为一项量刑制度,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在执行阶段有立功表现,则只能作为一项减刑的前提行为,从而引起减免刑罚的结果。
  
  2.减刑针对的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之间的共同点,就是他们所判处的刑罚均是自由刑,而自由刑的轻重是以刑期的长短来确定的。如果有期限,则在此期限内予以减免,如果没有期限,则通过法定程序裁定一个确定的刑期。
  
  3.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减刑的内容是刑种的变更,即从无期徒刑向有期徒刑的变更;而对于判处管制、拘役及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其减刑的内容则是刑期的缩短。
  
  4.对于减刑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也就是说,当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行为时,才有可能或者必须提起减刑的程序。
  
  5.减刑既包含实体法上的内容,即对刑罚的运用,涉及到刑事责任的问题,也具有程序法上的内容,即根据特定的程序进行处置。
  
  

招标可以委托吗,招标的方式是怎样的
    招标可以委托吗,招标的方式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当一个大型的项目需要合伙人时,项目的所有人是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来选择合作公司的,但是如果在招标时项目的所有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亲自去现场招标,那么招标可以委托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招标可以委托吗 《...

生产经营劣药被罚款规定是什么?
    生产经营劣药被罚款规定是什么?生产经营劣药被罚款规定是按照违法生产销售药品的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生产销售劣药和伪劣商品的处罚是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有哪些
    即便是法制比较健全的今天,也不能避免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继而导致可能出现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多少还是会带来一些风险的。到底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有哪些 ...

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

债权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债权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一、债权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 (一)自愿履行。 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债务人不知时效已过,也不例外。它是债务人抛弃时效利益的结果。 (二)承认债务(权)。 如果债务人明确承诺...

一,女儿告父亲上法庭分割财产法院会考虑哪些因素
    一,女儿告父亲上法庭分割财产法院会考虑哪些因素 第一是考虑物品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对于不宜分割的财产,要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如果分给一方所有,应该在其他方面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如果一方实得物品价值高于对方,应该在钱款上比对方少分,没有钱款可分的,也可以作价补偿给对方。 第二...

一、没有领养证的养女可以继承财产吗?
    一、没有领养证的养女可以继承财产吗?没有领养证的养女可以继承财产,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11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

基础土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那些内容 土方施工组织设计是
    基础土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那些内容 土方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在土方工程中进行各项活动的一个综合性文件,在文件中应当注明一些需要的施工技术和施工项目管理的有关内容,那么到底基础土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那些内容?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 、施工组...

离婚率上升的原因是什么?
    推荐:    离婚证">离婚证             起诉离婚程序">起诉离婚程序             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书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诉讼">离婚诉讼...

丧失继承权第一条规定是什么?
    丧失继承权第一条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