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妻单方协议借条另一方需要承担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夫妻单方协议借条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夫妻单方协议借条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单方协议借条另一方需要承担吗?借款为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另一方不需承担还债责任,由欠债那方负责偿还。根据《民法》(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二、夫妻债务能协议分担吗?1、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2、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经债权人同意或法律规定,不能将共同债务改变为个人债务。虽然原夫妻二人离婚时经协商对债务承担作了约定,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志,但不能因此改变该债务的性质。3、经自行协商约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对债权人而言是一种内部约定,除非债权人同意,否则不能发生债权债务的转移。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之间如果存在债务的话,那么就要确定此债务是属于共同的还是个人的,只要是属于个人的债务另一方是没有义务进行偿还的,但如果存在的借条另一方不知情,但借的钱是用于在夫妻生活中,那么此债务可以算是共同的。
  
  
  

·存在偷税漏税不去处理会构成刑事责任吗
    存在偷税漏税不去处理会构成刑事责任吗偷税漏税不去处理不会构成刑事责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一、临时工是不是随时辞职?
    一、临时工是不是随时辞职?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具体详见以下所述: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临时工提出辞职三天以后就可以离职了。2、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政府拆迁问题一直备受媒体和群众关注,按照以往拆迁情况来看,因为房屋拆迁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不计其数,作为房主我们最关心的是拆迁如何进行补偿。近来来广州市不断加大城市化进程,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从制度上保证了房...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的批复
    1962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于1961年11月29日以电报请示的关于我国公民阿力也夫·依不拉克木与苏联公民阿利杜格利木娃·格乌格离婚后的子...

·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面对就业压力的增大,有的农民工为谋职求生,对老板百般迁就,面对老板的无理要求和苛刻条件也无可奈何,甚至在劳动保障监察员巡视检查过程中,还处处为老板隐瞒真相。只有当想尽一切办法拿不到工资的时候,才心情沉重地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2、农民工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较低,处于被动地...

·公司应该如何报怀孕期间的工资
    公司应该如何报怀孕期间的工资?怀孕期间的工资也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如实申报,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调岗降薪,产假期间,员工的工资也不受影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法律规定海关押金通常交多少?
    法律规定海关押金通常交多少? 一、法律规定海关押金通常交多少? 交保证金应该是看货值的,一般海关分两种保证金 全额保证金是你第一次申报的税号税率计算出来的税款的金额,但是不交税,不交到国库,先以保证金的形式收取。 差额保证金是估价的两个价格的差价收取等值的金额,你要是修理...

·债转股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债转股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同时扮演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角色,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可能会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该企业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为对企业持有一定的股份,以使得企业的资产得到增加。我国对公司债转股的一些事项作了相关规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股东某种定义上可以成为是一个股份制公司的出资者或投资者,对这个公司的发展或重要事件拥有投票表决权,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股东也因为某些需要而要进行贷款,那么,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呢?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梳理一下股东贷款的相关资料。    股东贷款    指的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