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怎么办?
  
  1、先协商处理。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向法院起诉。
  
  二、欠钱不还代理人范围有哪些?
  
  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欠钱不还开庭后的审理流程是什么?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如果债务纠纷涉及数额较大,比如欠债数额已经有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而且整个债务纠纷的情况也很复杂的话,我们建议可以找律师行商处理方法,也许在律师的介入下对方能够尽早的还钱。
  
  

·一、离婚后小孩可以改姓吗?
    一、离婚后小孩可以改姓吗法院审理后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子女随父姓或随母姓由夫妻双方协商,子女有表达能力的应尊重子女的意见。此外,在我国,子女随父姓是传统,子女也可以随母姓。但在父母离婚后,单方将子女改随继父姓也是违反社会习惯的。《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法人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吗
    法人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以下是具体分析。法人能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首先我们需要先确定哪些是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主体的概念以及分类:著作权主体又可以称为著作权人,就是指那些依法对作品享有著作权利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具体又有: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之分。其划分的...

·法律规定有前科能适用缓刑吗?
    一般说有前科都是指罪犯在之前就有过案底了,即在这次犯罪之前就已经实施过犯罪,并且还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那在司法实务中,一般罪犯有前科能适用缓刑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有前科能适用缓刑吗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出于营利的目的,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很清楚,一般劳动者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都是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才能叫恢复劳动关系,对于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和方法很多人不是特别清楚,下面就让律师我们来为您做相关资料整理吧。 一、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 (一)主...

·驰名商标的认定
    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应是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商标主管机关依法行使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的权力,掌握着工商企业商标注册和使用的情况,通晓商标法律。由主管机关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保证。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对驰名商标作出认定,是国际通行做法。商标侵权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即可...

·工伤认定时限的介绍
    虽然国家的科技水平日益提高,职工工作期间的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升,但职工工伤事件发生次数仍居高不下,了解工伤认定有关知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尤其是要知道工伤认定时限,这对我们最终能否通过工伤认定申请极为重要。以下是有关2017工伤认定时限的法律法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

·帮助脱逃罪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逃脱这主要是针对已经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公安机关已经确认了要羁押的对象,但是却因为某些人员的帮助致使当事人暂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因为有很多的犯罪嫌疑人的逃脱也确实就是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因此引得很多普通民众比较好奇帮助脱逃罪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一、帮助脱逃罪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行的一种改革,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政府施政要求,那么国有企业改制方案要如何制定,又有哪些程序呢?在这里,我们将从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方案作简要介绍。 一、什么是国有企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