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文书送达地址: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部门,从事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月日
  
  有劳动合同就能证明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需要工作证明的话也没必要专门再让公司去开一份工作证明,只要提供劳动合同就行了,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只给员工出工作证明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离婚后争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后争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什么?离婚后争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收集对方不适于获得孩子抚养权,有其它陋习,酗酒,赌博、吸毒等的证据,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

·一、破产清算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破产清算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在进行破产清算过程当中,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将会被限制,租赁房屋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即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受到《企业破产法》的调整,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立法精神,限制“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清算中的适用。《企...

·中国刑法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怎么量刑(一)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三款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借款合同它不仅仅出现在商业借款活动中,也时常会被适用于私人借贷,但可惜的是,由于对借款合同内容的不了解,所以当事人之间所签订借款合同有时会出现各种漏洞。那么,借款合同中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区别有哪些
    在故意杀人罪当中,造成的最严重的损害结果自然也就是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有些时候虽然是故意伤害,但最终过夜出现了致人死亡的损害结果。这就让一些人分不清楚了,究竟这个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当与国外一些企业进行合作时,需要进出口合同,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有着完善的一系列的步骤和具体操作内容。接下来,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具体内容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 一、备货 凡...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第一百八十五条 之一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我生产食品别人抢注了商标应该怎么办
    我生产食品别人抢注了商标应该怎么办(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对于本次抢注事件中,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

·非法持有枪支罪怎么量刑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对强制弹药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如果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枪支,拒不交出,就有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这个时候就会依法进行量刑处罚。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对非法持有枪支罪怎么量刑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法持有枪支罪怎么量刑处罚 违...

·诈骗多钱够刑事立案
    一般来说,被骗数额达到3000元,就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个地方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可能会有所不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