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借条写成借款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借条写成借款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您的位置:首页  »  
 

借条写成借款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借条写成借款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一、借条写成借款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二、借款协议应该怎么写?
  
  借款协议书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 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 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担保方:________(章)
  
  签约日期:
  
  借条和借款协议是没有区别的,关键是债权人把钱借给债务人的时候要考虑清楚有可能会面临的风险,因为将来债务人确实是没有偿还能力了的话,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就只能债权人自己承担相关的财产损失了。
  
  

·通常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流程
    通常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流程?1、通知对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合同从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起解除。2、...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国家大力推动城镇化过程中,对于依法征用的农村土地,国家要给与一定的补偿。实际操作中,双方因为各种因素产生纠纷的事情很多,所以就要双方对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那么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征地...

·伪造货币罪的量刑标准
    1、对伪造货币罪、变造货币罪的量刑 对伪造货币罪的处罚,刑法规定了两个档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二档是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种刑罚应符合下面条件之一: (1)“伪...

·出卖人以疫情影响为由延期交付房屋,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

·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一般来说,对于公司股东的义务主要有:?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2、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4、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将关于股东管理的相关监管要求、股...

·公司清算公告时间及清算内容?
    公司清算公告时间及清算内容?一般公司经营不善面临解散的时候,就会对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算,这也是对整个公司从负责人到下层员工的一个交代。那公司清算需要多长时间呢?公司清算公告时间是在什么时候呢?接下来请阅读网站为您准备的内容。清算通知是在清算开始前,投资人或者清算人...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一、补偿标准各地不同,当事人被拆迁的房子地段不同,补偿也不同,应该以当地(江油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答复为准,如果当事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双方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二、拆迁居住房屋补偿: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

·商标权质押所需资料有哪些?商标质押的手续是什么?
    商标权质押所需资料有哪些?商标质押的手续是什么? 一、申请商标权质押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文件 1、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3、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4、质押商标...

·受过刑事处罚能当村主任吗
    受过刑事处罚能当村主任吗 受过刑事处罚能当村主任吗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没有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可以当村主任,所以,一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可以当选村主任,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

·房屋买卖合同要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要包括哪些内容 其实不管采用哪种合同文本,一份买卖合同至少应该把以下几个内容说清楚: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 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