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包庇罪与伪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包庇罪与伪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点
您的位置:首页  »  
 

包庇罪与伪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包庇罪与伪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点伪证罪与包庇罪这两种犯罪的行为人,睚作虚假证明,为犯罪分子隐匿罪证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其区别主要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包庇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3、犯罪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包庇罪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4、包庇对象的情况不同。伪证罪包庇的是在侦查、审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决的未决犯罪嫌疑人;包庇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决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决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二、伪证罪与作伪证的界限证人作伪证可以是在刑事诉讼中也可以是在民事诉讼中,刑法中所规定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刑法》第305条规定,犯伪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方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对方当事人对其证据可以进行驳斥,因此,当事人作伪证相对于刑事案件来说对案情的发展以及危害的结果要小的多,但是并不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就不追究其法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关于伪证罪与包庇罪,上文中为您总结了四方面的不同点,包括主体不同、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犯罪内容不同以及包庇对象情况不同。
  
  
  

·我国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一、我国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①份额均等原则。按《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

·用人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二、用人单位能扣工资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

·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一、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本次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且应当将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担保物。预备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买卖农村房屋效力如何
    很多的购房者都会参与到买卖农村房屋的交易中,但他们却不知道在我国就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有争议的,而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又决定了该交易能不能最终实现的问题。那么,买卖农村房屋效力如何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买卖农村房屋效力如何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

·后车追尾前车逃逸怎么办?
    后车追尾前车逃逸怎么办?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逃逸一方还需要承担对事故认定的不利后果,一般在可以查清的事实基础上做出认定,无法查清的,会归责于逃逸一方。无证驾驶的主要规定是:(1)机动车驾...

·交通事故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上、下班时工薪族的我们每天必做的事情,在上下班的途中有可能有些人们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了交通事故这有可能是工伤,只要不是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的事故都会认定为工伤,那么交通事故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交通事故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已由伤亡职...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220以上可以缓刑?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220以上可以缓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220以上不可以缓刑,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 (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事故罪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

·姥爷的房子外孙有继承权吗
    姥爷的房子外孙有继承权吗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

·居间服务格式条款中的“独家代理”有效吗?
    1.  上海的一家房产经纪公司A与市民华某签订的居间合同中,有独家代理的条款,但华某却通过另一家房产经纪公司B卖了房,房产经纪公司A以违约为由将华某告上法院。 原告房产经纪公司A在法庭上表示,在签订房产出售居间合同后,其积极为华某联系“下家”,而华某却私自与房产经纪公司B介绍的买...

·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概念分别是什么企业的破产制度一定有三种,分别是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这三种制度适用的范围是不同的,他们的优势与劣势也是不同的。企业破产是一件比较重大的事,不是宣布破产就可以完成的,还要进行后续的归整工作。那么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概念分别 是什么? 一、破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