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遇到这种情况的做法是拒绝签字,其实这并不能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即使当事人不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也不会影响这份文书的法律效力。
  
  那么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呢?首先应该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取回,仔细研究交警是因为怎么样的实施和法律依据判我们承担这样的责任。
  
  把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弄清楚之后,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材料。
  
  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一定要提出,否则这个复核就无法受理了。
  
  另外复核申请上应该详细叙述本次复核请求及理由和证据,所以复核申请的内容非常重要,最好由专业人士来写,因为同一起事故只能复核一次。
  
  所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一定要按时、按地、按要求提出复核。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一、再婚父亲死亡财产分割怎么分割?
    一、再婚父亲死亡财产分割怎么分割? 依据法律规定,再婚后有房产的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是这样的。 如果死者生前有遗嘱的话,应当依遗嘱办。没有遗嘱的房产分配是:一,确定房产是属于死者的。二,确定死者的第一程序继承人。 如果死者死亡时,其父母亲还活着、有儿子和女儿的话,则...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的相关规...

·关于加班费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员工一般都比较的讨厌公司有这样的行为,那就是经常要求员工加班,但是对于加班工资的问题却绝口不提,这个时候有些员工为了工作会选择忍气吞声,但是有些员工会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是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关于加班费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加班费劳动...

·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一、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能结婚?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能结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不能结婚,早婚,是指公民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情形。属于违法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男女双方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

·征地补偿新标准赣州都有哪些规定?
    征地补偿新标准赣州都有哪些规定? 发放征地补偿金是征地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如果不能妥善的处理好征地补偿工作或所发放的征地补偿金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极易造成征地纠纷导致征地工作迟迟不能完成。为此就需要当地的政府部门在实际调研后出台具体的征地补偿办法,那么征地补偿新标准赣州的规定是怎...

·公民在办理房子继承公证怎样办理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

·过年加班几倍工资
    虽说过年放假属于法定节假日,本是劳动者休息的时间,但有的单位也是会安排员工加班的。多数人认为,过年加班是3倍工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那到底过年加班几倍工资?小时工是否有加班工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一、过年加班几倍工资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的规定,农...

·公务员羁押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一般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的,虽然会限制其人身自由,但此时由于尚未经过法院的审判,因此也不能确定其一定就构成了犯罪。所以对于公务员而言在被羁押的时候,一般是不会被开除的,与此同时还要保障其工资待遇。那公务员羁押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公务...

·子女成年后起诉抚养费应该怎么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即使父母离婚后,双方仍应该对子女有抚养费支付的情况,但是如果孩子成年后仍未得到过父母的抚养费,子女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对父母进行起诉,那么对于子女成年后起诉抚养费应该怎么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关于抚养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