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协商解除合同规定有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协商解除合同规定有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协商解除合同规定有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协商解除合同规定有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双方协商一致。由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平等自愿,所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是很正常的。
  
  虽然协商的结果可能是和平解除劳动合同,但哪一方先提出解除请求的后果是完全不同的。用人单位先提出撤销申请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由此看来,即使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有共识,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更为有利。这样,劳动者就可以得到单位根据工作年限确定的经济补偿。然而,这个原则并不是完全僵化的。
  
  这时,劳动者应注意收集能证明雇主过错的证据,以实现其最大的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经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为续订劳动合同,保持或者提出劳动合同条件的除外。第四十四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款规定解除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的土...

·在我国检察院阶段不认罪对取保候审有关系吗
    即使身为犯罪嫌疑人,大多数也当然不愿意放弃在办案的过程当中争取到一切有利于自己的机会,有些人可能因为各种的心理,在案件已经移交到了检察院的这个阶段仍然拒不认罪,在检察院准备起诉的这个过程当中律师也有可能帮助当事人继续申请取保候审的。那么,在我国检察院阶段不认罪对取保候审有关系吗?...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随着冬天的来临,因为雨雪的原因,有些人为了走进到甚至会进行逆行。所以路上的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是不断的提高了,这对我们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那么如果是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呢?我们带着这个问题一起往下了解了解吧。 一、电动车逆行撞上正常行...

·欠钱不还赢了官司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赢了官司对方不给钱怎么办?1、判决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2、申请强制执行六个月后,仍然未执行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

·入屋意图不轨算盗窃罪吗?
    一、入屋意图不轨算盗窃罪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的时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的时候,其实对于很多问题的处理都是很棘手的,这个时候如果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其实很难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比如说发生工伤的事情。那一般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维权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维权?没有劳动合同也可...

·劳动合同法哺乳期有什么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哺乳期的相关规定,在《劳动法》中有规定。 怀孕女员工都会遇到生育后哺乳期的问题,担心自己的岗位是否会被换或者是公司被辞退,或者是产假结束后哺乳假不能够得到落实。对此,国家在立法上,给了女职工特殊的保护。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法哺乳期的有关...

·购买农民小产权房遭遇拆迁怎么办?
    购买农民小产权房遭遇拆迁怎么办?购买农民小产权房遭遇拆迁的,应当与原来的产权方协商处理,对于小产权房拆迁,能否得到正常和合理的补偿,关键在于买卖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对将房...

·离婚时要怎么防止一方擅自转移财产
    夫妻离婚在财产方面的争夺往往是异常激烈的,而这种情况下有的人为了获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于是就会悄悄的转移财产。而对于另一方来讲,此时就需要防止对方有擅自转移财产的行为。那究竟夫妻离婚时要怎么防止一方擅自转移财产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时要怎么防止一方擅自转移...

·交通事故法院立案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法院立案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 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 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